酱油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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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工艺及生产技术与卫生知识。
7.2.4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发现、鉴别各生产环节、产品中不良状况发生的能力。
7.2.5 检验人员应为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或中专学校毕业从事相关检验工作两年以上或经省级以上(包括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培训后,取得相关专业检验资格。
7.2.6 企业应有足够数量的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以满足整个生产过程的现场质量管理和产品检验的要求。
7.2.7 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卫生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7.3 教育培训
7.3.1 企业应制订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职前、在职培训和学习,以增加员工的相关知识与技能。
8 卫生管理
8.1 管理要求
8.1.1 企业各部门应按本规范内容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监督执行。
8.1.2 卫生管理部门制定检查方案并负责实施。
8.1.2.1 每日由班组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岗位的卫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1.2.2 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相关的卫生管理人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厂范围内的生产和环境卫生检查。
8.1.3 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案。
8.2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8.2.1厂区及邻近厂区的区域,应保持清洁。厂区内道路、地面养护良好,无破损,无严重积水,不扬尘。
8.2.2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不必要的器材,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原料处理、制曲、压榨、杀菌、配兑、包装等场所和地面、水沟、墙壁等,开工时应每天清洗,必要时予以消毒。原料处理场与制曲场应予杀菌或消毒,厕所应每日清洗消毒。
8.2.3排水系统应保持通畅,不得有污泥淤积。
8.2.4 应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废水、废弃物、噪声等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8.2.5 在远离生产车间的合适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设施。废弃物根据其性质分类存放。
8.2.6 易腐败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为密闭式或带盖,污物不得外溢,做到日产日清,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运出厂区处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8.2.7 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毒有害气体逸出,防止有害动物的孳生,防止污染产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8.2.8厂区除虫、灭害按本规范8.9有关规定执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及制曲排气,应以有效设施排至厂外
8.3 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8.3.1应建立厂房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对厂房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厂房卫生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