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动物卫生准则 NY/T 473-2001
最近更新: | 人气: 28186
4.4 运输卫生条件
4.4.1 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工具在运输前和运输后应实施消毒。
4.4.2 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应具有检疫证明,运输工具应具有消毒证明。
4.4.3 动物鲜肉的运输应符合D.12和E.13的规定。
NY/T 473-2001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养猪场卫生条件
A.1 养猪场总体卫生要求
A.1.1 选址
A.1.1.1 新建养猪场应建在无疫病区
A.1.1.2 养猪场应远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学校、医院和水源,地势较平坦,且具有一定的坡度。
A.1.2 建筑布局
养猪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动物和物质运转应采取单一流向,以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A.1.3 环境质量
养猪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环境卫生质量应达到NY/T388规定的标准。
A.2 养猪场设施设备
A.2.1 建筑材料
构建厂房的材料,特别是猪舍及其设备应对猪无害,且易于清洗和消毒。
A.2.2 电器安装
安装电器时,应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规定,以防引起猪只电休克。
A.2.3 隔离、加热和通风设施
房舍的隔离、加热和通风设施,应保证空气流通、防尘、温度和空气相对温度适宜,以防对猪只造成伤害。
A.2.4 其他自动化设施
对猪只健康和和福利至关重要的自动化设施每天应检查一次。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A.2.5 光照条件
猪舍应具有适宜的光照,并和气候条件相适应,不得使猪长时间处于黑暗中。光照可采用自然光或人工光,对于后者,时间应和自然光照时间大致相同,一般维持在上午9时至下午5时之间。此外,光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对猪只实施检查。
A.2.6 猪舍地面设置
地面应平整防滑,以防对猪只造成伤害。地面的设计还应考虑到猪只站立时可能受到的伤害,应考虑到猪只的体形和体重,地面应稳固、平整和舒适。猪只躺卧区应清洁舒适,易于排水,且不能对猪造成伤害。猪舍内提供的垫草,则应洁净、干燥、无毒且经常更换。使用漏缝地板的猪舍也应充分考虑上述保护性原则。
A.2.7 饲喂设施
猪只饲喂和饮水设备应设计建造合理、材料坚固、无毒无害,且易于清洗消毒。
A.2.8 消毒设施
养猪场应备有良好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养猪场及其相应设施如车辆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A.2.9 生物防护设施
NY/T 473-2001
养猪场应具备良好的防害虫如昆虫和啮齿动物等的防护设施。
A.2.10 粪便处理设施
养猪场应具备有效的粪便和污水处理系统,并保证环境卫生质量达到NY/T 388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