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饯厂良好生产规范
最近更新: | 人气: 20108
5 厂房及设施
5.1 厂房及车间布局
5.1.1 厂房面积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以利于各种生产设备的安置及各种材料储存。
5.1.2 生产车间应按作业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
5.1.3 厂房中应设置验收场、原料仓库、原料处理场、腌渍池、加工调配场、日晒场、干燥室、内包装室、外包装室、成品仓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室、质管室及试验室、厕所及办公室等场所。
5.1.4 厂区内运输原料、成品应与运送垃圾、废料等分开设门,防止交叉污染;厂区和车间内的水、电应走向合理;锅炉房和厂区厕所、垃圾临时存放场地应处于生产车间的下风侧。
5.1.5 检验室应有安置各种检验仪器的空间。微生物检验场所应与其它场所适当分隔。没有无菌操作箱者应单独隔间。
5.1.6 各生产场所根据清洁要求程度,应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等(如表 1)。各区之间应视清洁度的需要适当分隔,以防污染。
5.2厂房建筑要求
5.2.1 厂房的各项建筑物应坚固耐用、易于维修,维持干净并能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受到污染。
5.2.2 腌制池 各种原料需腌制处理或储存时,腌制池的设施应符合5.2.2.项下各款的要求。
5.2.2.1 腌制池四周应无污染源,如果在室外,必须有防风雨侵入的坚固保护措施,
腌制槽、缸、桶
表1 蜜饯厂各生产车间清洁度的区分
生产车间
清洁度区分
验收场、原料仓库、原料处理场、腌渍池、日晒场、外包装室、
成品仓库
一般作业区
加工调配场、干燥室
准清洁作业区
管
制
作
业
区
内包装室
清洁作业区
等非固定容器应放置于室内(除非密封)。
5.2.2.2 腌制池容量大小应根据生产能力而定,池内壁及覆盖石块等材料应防水、耐蚀、易清洗。
5.2.2.3 为防止清洗时污水及异物侵入,腌制池池面上方应高于地面30公分以上,池与池之间的连接壁厚度应大于20公分。
5.2.2.4 腌制池池面,应有覆盖物或其它有效防止动物侵入的防护措施。
5.2.3 晒场
5.2.3.1 晒场必须距公路、铁路50M以上,四周无尘土飞扬及污染物,如化工厂、农药厂、垃圾处理场等。
5.2.3.2 晒场地面应用水泥或石板等坚硬材料铺砌;地面应平坦,无积水;晒场地面应具有斜坡利于排水。
5.2.3.3 晒场四周应有围墙或纱网,经日晒后直接食用的产品,应放置在与地面相隔的晒盘或其它材料上,避免产品直接接触地面。
5.3 安全设施
5.3.1 厂房内供电系统应有防水设施。
5.3.2 电源应接地线与漏电断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