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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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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3粗加工与精加工、生料与熟料作业、管制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的工作人员要穿戴不同颜色的工作服、帽,以便区分。
  8.11.4 工作服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工作服必须集中清洗消毒,洗衣房有专人进行管理。管制作业区与其他作业区的工作服要分开进行清洗,以防交叉污染。
  8.12 有毒有害物管理
按GB 14881-1994中 5.6规定执行。
  9 生产过程管理
  9.1 生产操作规程的制订与执行
  9.1.1 企业应制订《生产操作规程》。
  9.1.2 《生产操作规程》应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配方
  ------标准生产作业程序
  ------生产管理规定(至少应包括生产作业流程、管理对象、监控项目、监控限值、监控标准及注意事项等)
  -------原材料采购标准
  -------机器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
  9.2 原材料
  9.2.1投入生产的原料肉及相关的原材料应符合《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和相应标准要求。对进厂的每批原料肉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来自厂内外的半成品当作原料使用时,其原料、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及品质控制等仍应符合有关良好操作规范的要求。
  9.2.2进厂的畜、禽必须来自安全非疫区,兽药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经检验检疫合格,附有关证明。
  9.2.3原材料投入使用前应目测检查,必要时进行挑选,除去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外来杂物。
  9.2.4合格与不合格原材料应分别存放,并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加以区分。
  9.2.5原材料应在符合《生产操作规程》或有关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存放,避免受到污染、损坏。需冻结冷藏的库温保持在-18℃以下,冷却冷藏的库温在0~4℃。
  9.2.6外包装有破损的原材料应单独存放,标明破损原因并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2.7可重复使用(如返工料)或继续使用的物料应存放在清洁、加盖的容器中,并在容器外明确标示。
  9.2.8原材料清洗用水不得使用静止水,洗涤用水不得再循环使用,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9.2.9冷冻原料解冻时应在能防止其质量下降和遭受污染的条件下进行。不得使用静止水解冻。
  9.2.10 生产结束而未使用完的原材料应妥善存放于适当的保存场所,防止污染,并在保质期内尽快优先使用。

  9.3 生产过程
  9.3.1 生产操作应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应在尽可能减低有害微生物生长速度和食品污染的控制条件下进行。肉制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控制理化条件(如时间、温度、水分活性、pH、压力、流速等)及加工条件(如冷冻、冷藏、脱水、热处理及酸化等),以确保不致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度变化及其它因素导致肉制品腐败变质或遭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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