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进入美国市场介绍 第2页

医疗器械进入美国市场介绍

最近更新: | 人气: 12154



请特别注意上述限制性的定义:医疗器械不是经过代谢或在体内、体表的化学活性来产生疗效的物品。这就将医疗器械与药品明确地区分开来。随着技术进步,药品与器械之间的界限已变得不那么清晰了。如今,我们发现更多的产品将药品和医疗器材结合起来,如含药绷带、含杀精子剂的机械避孕器具、能释放抗血栓或免疫抑制药物的心脏支架等。对于上述情况,FDA必须确定是将组合产品交由药物评价与研究中心(CDER)还是器械和辐射健康中心(CDRH)来进行审查。


我的医疗器械产品将受到怎样的管理?


一旦明确您的产品符合医疗器械的定义,那么您必须确定FDA将您的医疗器械产品划分为哪一类产品。《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13节确立了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原则。1700余种类型的基础医疗器械被划分为三大管理类别。


第I类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最低的风险;约46%的医疗器械属于这一类别。低风险产品包括牙线、手术用具、检查患者时使用的手套、电池驱动的检查用灯具等。这类产品只须接受一般的控制,包括:· 厂商注册· 医疗器械列名登记· 须符合美国质量体系管理的要求· 足够的标签信息· 如适用,须符合上市前通告要求· 须遵守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大多数第I类医疗器械产品不需要进行上市前通告。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10(k)节的规定,第I类医疗器械产品中只有约50种需要上市前通告申请。


第II类医疗器械产品具有中度风险。约有47%的医疗器械产品属于第II类产品。中度风险产品包括外科缝线以及各种可移植的髋骨、手腕、肩及趾关节等。第II类产品除须接受上述一般控制外,还须接受特殊的控制。


所谓特殊控制,包括须严格遵守性能标准、接受上市后监督、进行患者登记以及遵守各项指导原则。大多数第II类医疗器械产品在开始市场销售之前,需要提交510(k)上市前通告批准。少数第II类还须提交部分临床数据。在数据充分、控制严格的前提下并符合FDA对于人体治疗的相关规定的,FDA也接受国外的临床试验数据。


第III类医疗器械—占总数的约7%—具有高度风险。第III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支持或维持人类生命或防止人类健康受到损伤,或者具有潜在的不合理致病或导致伤害的风险。在美国市场上没有可比产品的新型医疗器械,也可列入第III类。高度风险产品包括植入型起搏器、高能除颤器、人工心脏瓣膜以及极少数用于严重疾病诊断的体外诊断设备,如HIV检测和癌症肿瘤的标记物等。第III类医疗器械除须接受一般控制、特殊控制外,还须获得上市前批准。大多数第III类医疗器械产品需要申请并通过上市前批准(PMA),包括须在上市前递交临床数据等。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4869/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