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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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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审核报告应当分发给审核委托方指定的接受者。 审核报告属审核委托方所有,审核组成员和审核报告的所有接受者都应当尊重并保持报告的保密性。 6.7 审核的完成当审核计划中的所有活动已完成,并分发了经过批准的审核报告时,审核即告结束。审核的相关文件应当根据参与各方的协议,并按照审核方案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予以保存或销毁。 除非法律要求,审核组和负责管理审核方案的人员若没有得到审核委托方和(适当时)受审核方的明确批准,不应当向任何其他方泄露文件的内容以及审核中获得的其他信息或审核报告的内容。如果需要披露审核文件的内容,应当尽快通知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 6.8 审核后续活动的实施 适用时,审核结论可以指出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需要。此类措施通常由受审核方确定并在商定的期限内实施,不视为审核的一部分。受审核方应当将这些措施的状态告知审核委托方。 应当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有效性进行验证。验证可以是随后审核活动的一部分。 审核方案可规定由审核组成员进行审核后续活动,通过发挥审核组成员的专长实现增值。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注意在随后审核活动中保持独立性。 7 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 7.1 总则 审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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