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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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如有硬木或节疤的木料应减速加工。
3.8.4工件送上料车后,一定要放平压紧。
3.8.5溜板进料要均匀,不得有突进现象。
3.8.6操作者要站在机床的侧面,头部要避开屑片飞起方向。
3.8.7如工件过长,应在尾端放一个活动支架。
3.9木铣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9.1检查机床各部,铣刀是否紧固垂直,销子、压板是否牢固,皮带卡子是否正常。空运行中工作台的往复是否有问题,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3.9.2工件必须调整卡紧,加工硬料或有节疤的大工件时,应放慢进刀,如木材节疤过多不得加工。
3.9.3当木材进入不正常或铣刀将工件带出时应立即停车,调整好刀具后方可继续工作。
3.9.4不得以反行程加工工件。
3.9.5当用溜板送料时,应注意工件是否紧固在溜板上。
3.9.6加工长料时,多余部分应用支架支撑。
3.10木磨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1不允许站在磨盘旋转反方向去看被加工件情况,防止木屑飞入眼内。
3.10.2磨光的零件大小适宜。
a.度和厚度不得超过磨盘的半径。
b.长度必须不影响操作者观看磨光后的加工情况。
3.10.3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3.10.4不准用有裂纹的磨盘进行工作。
3.10.5工作台的定位手把必须牢固,切勿有松动情况。
3.10.6易滚动的木制零件,严禁磨削。
3.11木自动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并正确使用。
3.11.2检查机器设备关键部件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车。
3.11.3上刨刃时,卡刨刃的螺钉紧固完毕后,必须检查是否牢固可靠,以防刨刃在开动时飞出伤人。
3.11.4如用油石磨刨刃时,必须把刨刃轴控制牢固,不允许有活动现象,以防伤手。
3.11.5开始启动时,必须通知同车工作人员注意,即后启动机器。
3.11.6继料时,应顺向机台,以防木料厚薄不均匀,倒转伤人。
3.11.7操作人员在续料时应站在机台侧面(闪开续料口)不允许正对机台。
3.11.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机台和环境卫生。
3.12木磨刀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2.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3.12.2砂轮安全罩除工作部分外,最小必须罩住三分之二。
3.12.3机电设备,砂轮紧固及安全防护罩经查后确认良好,方可允许工作。
3.12.4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存在,发现裂纹应立即更换。
3.12.5更换砂轮必须使用与轴径相同内径的轮。
3.12.6装卸被磨刀具,必须待车稳后方可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