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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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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防止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预防事故发生,树立职工安全第一思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加煤锅炉司炉工。


3.    操作规程


3.1点火前的准备及检查


3.1.1燃烧室内部检查时,必须有12伏的低压行灯和手电筒及防护用具(口罩、眼镜等),外面并有专人监护,以防发生事故。


3.1.2锅炉受热面、汽鼓、泥鼓、防焦箱、水冷壁各处受热面有无凹凸和腐蚀现象,积灰是否清除,各伸缩空隙有无积灰堵塞。


3.1.3炉墙、看火门、煤闸板前、后拱,有无裂纹损坏。


3.1.4挡灰板、垫板是否正常,各段风箱闸板是否严密、灵活。


3.1.5省煤器各部是否完好,有无积灰堵塞。


3.1.6锅炉外部检查时,要注意炉墙有无裂纹入孔,手孔各固定螺丝有无松动。


3.1.7烟道、风道、控制闸板是否灵活。


3.1.8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安全阀和控制仪表是否校验合格,灵活可靠。


3.1.9各系统的水门、气门、排灰门、疏水门等是否灵活,填料有无压紧余隙,结合处螺丝有无松动。


3.1.10打开空气门(排气门)打开汽鼓和省煤器的一号进出口给水门,经省煤器往炉内送水,水温为50°C左右,时间为1—2小时。


3.1.11当炉内水位升到最低水位时停止上水,检查水位有无下降现象,检查各处手孔、法兰、阀门和焊接处有无漏水现象,进行烟道通风10—15分钟,将各处挡板、阀门、考克,保持在启动前的位置,准备点火。


3.2锅炉生火


3.2.1打开直通烟道,将燃烧室上部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可将木柴点燃进行烤炉。


3.2.2烤炉时间,对干燥的冷炉不少于6小时,对大中检修炉墙的烤炉时间为5—7天。


3.2.3生火后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以下,为逐渐升高可利用放水方法维持。


3.2.4锅炉气压升到0.5—10各大气压力时,进行水位计的冲洗工作。


3.2.5气压上升到1—2kg/cm2 时应关闭空气门,检查压力表的灵敏性,检查安全阀的严密性。同时将所有人孔、手孔及法兰接合面全部进行一次螺丝拧紧。工作气压高于2kg/cm2 时严禁拧动螺丝。


3.2.6气压升到2.5—3.5kg/cm2 时按顺序进行锅炉联箱下部放水,使其各部均匀受热。但不能低于水位计的最低水位,同时准备并大于工作,注意锅炉各部变化情况。


3.3锅炉并列


3.3.1锅炉并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锅炉各部运行正常时,进行并炉。升压时要缓慢。


3.3.2压力开至4公斤时,利用旁路门进行暖管疏水,时间为15—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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