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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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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锅炉生火


3.2.1打开直通烟道,将燃烧室上部负压维持在2—3毫米水柱,可将木柴点燃进行烤炉。


3.2.2烤炉时间,对干燥的冷炉不少于6小时,对大中检修炉墙的烤炉时间为5—7天。


3.2.3生火后水位保持在正常水位以下,为逐渐升高可利用放水方法维持。


3.2.4锅炉气压升到0.5—10各大气压力时,进行水位计的冲洗工作。


3.2.5气压上升到1—2kg/cm2 时应关闭空气门,检查压力表的灵敏性,检查安全阀的严密性。同时将所有人孔、手孔及法兰接合面全部进行一次螺丝拧紧。工作气压高于2kg/cm2 时严禁拧动螺丝。


3.2.6气压升到2.5—3.5kg/cm2 时按顺序进行锅炉联箱下部放水,使其各部均匀受热。但不能低于水位计的最低水位,同时准备并大于工作,注意锅炉各部变化情况。


3.3锅炉并列


3.3.1锅炉并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锅炉各部运行正常时,进行并炉。升压时要缓慢。


3.3.2压力开至4公斤时,利用旁路门进行暖管疏水,时间为15—20分钟。


3.3.3在并炉时,必须冲洗水位计,保持正常水位。


3.3.4锅炉压力低于母管压力0.5—1公斤时,徐徐打开主气门,关闭旁路门,如发生水撞击应立即停止并炉减弱火力,加强疏水。


3.3.5并炉后检查水位变化情况,并投入自动给水,保持正常水位。


3.3.6将炉烟转入省煤器,调整给水温度。


3.3.7检查各处仪表工作情况,并调整校对安全阀。


3.3.8打开连续排污分离器,并分析炉水碳度大小。


3.4正常运行


3.4.1根据运行情况,调整锅炉负荷,要保持气压和流量稳定,压力最高不得超过8公斤。


3.4.2负荷增加时,应先调整引风,增加各风室的送风,然后增加炉排速度。在减低负荷时,必须降低炉排速度,然后减少各段风室的风量,并调整引风炉膛上部负压,保持1—2毫米水柱之间。


3.4.3燃料输入炉内应距煤闸板300毫米开始燃烧,至挡灰板500毫米燃尽。


3.4.4经常检查并注意水位变化情况。


3.4.5自动给水膨胀管、气门、阀门应保持严密,在给水动作不灵敏时可进行冲洗。


3.4.6省煤器给水温度应保持70°C左右,,出口温度应根据锅炉压力进行调整,在8公斤压力时,不得超过130°C,如过高过低应调整直通烟道挡板,保持规定温度。


3.4.7每班要校对仪表一次,冲洗水位计二次。当气压超过0.5时,安全阀必须自动开启。


3.5锅炉排污


3.5.1连续排污:主要是减低炉水盐量,排除悬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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