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最近更新: | 人气: 13458
3.6.7如用作备用炉时,应紧闭炉门停止送风,每班吹火一次。
3.6.8如遇锅炉缺水、锅炉满水、全部给水设备、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不能保证给水,全部失灵时,炉管爆炸,严重漏水,局部损坏破裂,威胁设备及运行人员安全时,燃烧室、烟道和制粉系统产生强烈的爆炸时,需采取紧急停炉。
4.相关程序
《三级危险点巡回检查控制程序》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二级危险点各级领导检查记录表》
《班组安全员日查记录》
《技安员安全周查记录》
《安全检查表》
《锅炉运行日志》
6.更改记录
更改标记
更改处数
更改文件号
更改人签字
日期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防止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预防事故发生,树立职工安全第一思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加煤锅炉司炉工。
3. 操作规程
3.1点火前的准备及检查
3.1.1燃烧室内部检查时,必须有12伏的低压行灯和手电筒及防护用具(口罩、眼镜等),外面并有专人监护,以防发生事故。
3.1.2锅炉受热面、汽鼓、泥鼓、防焦箱、水冷壁各处受热面有无凹凸和腐蚀现象,积灰是否清除,各伸缩空隙有无积灰堵塞。
3.1.3炉墙、看火门、煤闸板前、后拱,有无裂纹损坏。
3.1.4挡灰板、垫板是否正常,各段风箱闸板是否严密、灵活。
3.1.5省煤器各部是否完好,有无积灰堵塞。
3.1.6锅炉外部检查时,要注意炉墙有无裂纹入孔,手孔各固定螺丝有无松动。
3.1.7烟道、风道、控制闸板是否灵活。
3.1.8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安全阀和控制仪表是否校验合格,灵活可靠。
3.1.9各系统的水门、气门、排灰门、疏水门等是否灵活,填料有无压紧余隙,结合处螺丝有无松动。
3.1.10打开空气门(排气门)打开汽鼓和省煤器的一号进出口给水门,经省煤器往炉内送水,水温为50°C左右,时间为1—2小时。
3.1.11当炉内水位升到最低水位时停止上水,检查水位有无下降现象,检查各处手孔、法兰、阀门和焊接处有无漏水现象,进行烟道通风10—15分钟,将各处挡板、阀门、考克,保持在启动前的位置,准备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