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策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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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 款号
应形成文件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引言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来制定和实施方针与目标) 。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
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预防,协调它们与社会需求和经济需求的关系。
本标准仅包含那些用于认证、注册和(或)自我声明目的,可以进行客观审核的要求。需要得到对环境管理体系中诸多问题更加全面指导的组织,可参阅GB/T24004。
本标准第二版的修订重点是更加明确地表述第一版的内容;同时对GB/T19001的内容予以必要的考虑,以加强两标准的兼容性,从而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
注:本标准基于被称为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PDCA的含义简要说明如下:
—策划:建立所需的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环境 方针所期望的结果;
—实施:对过程予以实施;
—检查:根据环境方针、目标、指标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报告其结果;
—改进: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的表现。
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对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式称为"过程方法"。GB/T19001-2008提倡使用过程方法。由于PDCA可以应用于所有的过程,因此这两种方式可以看作是兼容的。
环境手册
管代
1.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注册。
环境手册
管代
4.1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并确定它将如何实现这些要求。 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环境手册
管代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界定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保其: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遵守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