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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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安全生产1.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及实施安全生产制度。企业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和防护。1.是否制订了安全生产制度。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3.车间库房等地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防护。1.查安全生产制度。2.现场查看。符合审查要点要求。有些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安全措施欠缺 。无安全生产制度,或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无消防器材或过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未进行隔离和防护。 2.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料排放、噪声污染及卫生要求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三废排放是否符合规定。2.是否存在危害人身健康情况。1.查有无环保部门的有关证明。2.现场查看。有证明,符合规定。有证明,存在一定问题。无证明。存在严重的三废排放和噪声污染问题。 注:序号带有“*”者为否决项。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序号审查项目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其中否决项目审查组对企业不合格项目的综合评价1质量管理职责(款)(款)序号审查项目不合格 审查组长: 年 月 日2生产资源提供(款)(款)3技术文件管理(款)(款)12.1生产设施 4采购质量控制(款)(款)22.2设备工装2.2 1 5过程质量管理(款)(款)2.2 2 6产品质量检验(款)(款)32.3测量设备2.3 1 7文明安全生产(款)(款)2.3 2 总 计(款)(款)46.3最终检验 企业代表签字确认: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注:否决项中如有不合格,在对应位置打×表示。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名称:邮编:电话:型号规格:联系人:传真:审查结论 审查组根据《食用酒精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和《食用酒精产品生产 审查组长: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审查,共计审查出: 轻微不合格项目 款、严重不合格项目 款、否决项目 款。 审查组织单位(章):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 。 (注:审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年 月 日审查组成员姓名(签字)单 位职称(职务)审查分工审查员证书编号 附件6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产品检验规则 1.检验依据GB10343—2002《食用酒精》GB/T394.2—1994《酒精通用试验方法》GB/T394.1—1994《工业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