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良好操作规范(GMP—21CFR Part 110,参考译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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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品的存放、输送和加工系统,包括重量分析系统、气体流动系统、封闭系统及自动化系统等,其设计及结构必须能使其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5.凡用于存放食品并可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的冷藏库及冷冻库,必须安装准确显示库内温度的测量显示装置或温度记录装置,并且还须安装调节温度的自动控制装置或人工操作控制温度的自动报警系统。
6.用于测量、调节或记录控制或防止有害微生物在食品中生长繁殖的温度、pH值、酸度、水分活度或其他条件的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精确并维护良好,同时其计量范围必须与所指定的用途相匹配。
7.用以注入食品,或用来清洗食品接触面或设备的压缩空气及其他气体,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防止食品受到气体中有害物质的污染。
D分部—预留作将来行动补
E分部—生产加工控制
110.80 加工及控制
食品的进料、检查、运输、分选、预制、加工、包装及贮存等所有生产加工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控制,必须采用合适的质量管理措施,确保食品适合人类食用,并确保包装材料安全无害。生产加工企业的整体卫生必须由一名或数名被指定的专职的人员进行监督。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各生产工序不受任何污染物的污染。在必要时,必须采用化学的、微生物的或外来杂质的检测方法验证卫生控制的缺陷或可能发生的食品污染。凡是污染已达到条例规定的劣质程度的食品时必须全部召回,或者如果许可时,再经处理或加工以消除其污染。
1.原料及其他辅料
(1) 原料和其他辅料必须经过检查、分选或用其他方法进行必要的处理,确保其干净卫生;同时,必须将原料和其他辅料贮存在适当的条件下,使其免受污染并将腐败变质降低到最小程度,以确保适合食品的生产加工。必要时必须对原料进行清洗以除去泥土或其他污物。用于洗、涮、清洗或输送原料的水必须安全卫生,并完全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如果用过的水不会增加对原料的污染程度,可以再次用于洗、涮、清洗或输送食品原料。盛装原料的容器或运载工具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它们具有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因此使原料污染而变质。
(2) 原料和其他辅料中的微生物不得超标,避免使人发生食物中毒或患其他疾病。在加工过程中必须对原料和辅料进行巴氏灭菌或其他方法的处理,确保其中的微生物不得超标,使产品不会成为条例所指的劣质品。原料和其他辅料是否达到了上述要求,可以采用任何有效的方法加以证实,包括依据供应商的担保或证明书购入原料和其他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