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良好操作规范(GMP—21CFR Part 110,参考译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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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减少食品、食品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受到微生物、化学物、污物或其他外来物污染的潜在危害。可以通过适当的食品安全控制及操作规范或有效设计,包括将可能发生污染的不同生产加工分开(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手段:地点、时间、隔墙、气流、封闭的操作系统或其他有效方法),以减少食品受污染的潜在危害。
(3) 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护露天发酵容器中的散装食品,可以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有效的保护手段:
① 使用保护性的覆盖物;
② 有效控制食品容器周围的区域,使害虫无藏身之处;
③ 定期检查害虫及其活动情况;
④ 必要时除去发酵容器的表层漂浮物。
(4) 结构合理。地板、走道、天花板应易于清扫,保持清洁及维护状况良好;支架和管道上滴下的了冷凝水滴或冷凝物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设备与墙面之间应留出通道和工作场地,且不能堵塞,其空间足以使员工进行操作,而且不使食品接触面与员工的衣裤或人体相接触而污染。
(5) 洗手区、更衣室及衣帽间、卫生间,以及食品检验、加工或贮存,设备或工器具清洗的一切区域均应 有充分的照明;在食品生产加工的任何环节,在裸露食品的上方须安装安全灯泡、防护罩或者用其他方法防止玻璃碎裂时污染食品。
(6) 凡是在有害的气体可能污染的食品区域都应安装足够的通风或控制设备,以将各种气体和蒸气(包括水蒸气和各种有害的烟气)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将风扇及其他换气设备安装在适当的位置,以符合卫生要求,尽量减少污染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及食品接触面的潜在危害。
(7) 在必要之处设置防止害虫的网板或其他防护装置。
110.35 卫生操作
1.一般保养:生产加工企业的建筑物、固定装置及其他有形设施必须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食品成为条例所指的劣质食品。对工器具和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时必须认真操作,防止食品、食品接触面或食品包装材料受到污染。2.用于清洗和消毒的物质、有毒化合物的存放:
(1) 用于清洗和消毒的清洗剂和消毒剂不得被有害微生物污染,而且必须在使用时绝对安全和有效。可以通过一些有效的手段来证实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比如根据供货商的担保或证明书或检验这些物质是否存在污染而确定能否购买这些物质。在加工食品或食品裸露的厂房内,只许使用或存放下列有毒物质:
① 为保持清洁和卫生状况所需的物质;
② 化验室检验用的而必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