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ISO14000 >>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续3) 第9页

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续3)

最近更新: | 人气: 18631
交换信息,评定审核进展情况,以及需要时重新分配审核组成员的工作。 在审核中,适当时,审核组长应当定期向受审核方和审核委托方通报审核进展及相关情况。在审核中收集的证据显示有紧急的和重大的风险(如安全、环境或质量方面)时,应当及时报告受审核方,适当时向审核委托方报告。对于超出审核范围之外的引起关注的问题,应当指出并向审核组长报告,可能时,向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通报。 当获得的审核证据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审核组长应当向审核委托方和受审核方报告理由以确定适当的措施。这些措施可以包括重新确认或修改审核计划、改变审核目的、审核范围或终止审核。 随着现场审核活动的进展,若出现需要改变审核范围的任何情况,应当经审核委托方和(适当时)受审核方的评审和批准。 6.5.3 向导和观察员的作用和职责 向导和观察员可以与审核组同行,但不是审核组成员, 不应当影响或干扰审核的实施。 受审核方指派的向导应当协助审核组并且根据审核组长的要求行动。他们的职责可包括: a) 建立联系并安排面谈时间; b) 安排对场所或组织的特定部分的访问; c) 确保审核组成员了解和遵守有关场所的安全规则和安全程序; d) 代表受审核方对审核进行见证; e)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2667/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