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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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的
为了保证公司的生产及作业方法妥当,保证所生产的货品质量优良,如期完成,从而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
2.范 围
生产部门
3.权 责
由生产部门经理负责此程序的实施及维持。
4.程序内容:
4.1 各车间之制程管理指示及监控,请参考相关作业指导书/指示。
4.2 各车间生产安排,由生产部以生产安排单或生产排期表形式通知。
4.3 车间的设备工具/模具必须通过验收后才使用,验收方法参考相关指示,作业指导书及工作程序。
4.4 车间的纪律/卫生/安全要求由相关作业指导书说明。
4.5 在每个车间完成的产品转下道工序(交客户成品除外),必须有标示及有检查状态标示并登记数量。
4.6 各车间对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清楚,质量标准由三种数据表示:
1)样品
2)图纸
3)生产单上资料
4.7 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请参考相关指示。
4.8 某些工序操作人员要通过考核,考核要求及结果记录在人力资源部保存。
4.9 每次开始生产时必须取得下列数据:
Ⅰ.生产通知文件(数量/交货期/包装要求)。
Ⅱ.质量标准依据(样品)或规格书。
Ⅲ.产品组成的物料部份、比例及首件产品的确认。
Ⅳ.调校所用设备(机器)的指示或技术参数。
Ⅴ.正式生产前和生产中必须要完成的检测及记录或证据。
Ⅵ.生产中要完成的检查指示书。
Ⅶ.成品完成后送往下个部门的数据单据。
Ⅷ.必须有所使用的检查仪器,仪器必须有校正后合格的标签。
4.10 上述数据如果有问题(不足/不齐备/不清楚)必须向主管请示,如果在数据不足/不齐备/不清楚情况下生产,必须得到书面授权,才可以开工。
5.相关的作业指导书:
参考各部门相对的作业指导书/流程图
6.所使用的表格:
6.1机器设备消毒记录表
6.2 生产部门相对应用的所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