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忽视渠道规划带来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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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与地区总代理的销售合同中,必须明确销售目标,而且是落实到每个月每个季度,如果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权利选择新的经销商。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对方也无话可说。
其实这也是将客户一军,你想总代理可以,你必须做多少量,大部分的客户往往知难而退,退而求其次——较小的区域。
第三:以不同产品系列来区割经销商,如:闽北的经销商是甲系列产品的省级代理商,而闽南的经销商是B系列产品的省级代理商,双方互相互调货,前提是甲乙系列各有特色同样好销。但这要求厂家的销售人员一碗水端平,取得双方经销商的信任,同时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如果合作双方能获得更多的利益,那何乐而不为呢?
第四:如果事先没有规划好,还有一种思路,可以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即建立起双向的生意往来的关系。如本案例中精诚公司是A品牌的一级经销商,而永连公司也许是B品牌的一级代理商。如果是二个互不冲突的产品或品牌,完全有可能相互成为对方的下线客户,双方销售对方的产品利益互为依赖,也没有赊帐的风险。当然也需要厂家的销售人员做穿针引线的工作,但最终会形成三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