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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内部审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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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评定方法可有许多种,关键要把握三条:
a) 应能正确、客观、公正地得出体系综合评价结论;
b)应能将定性分析转化为科学的定量分析;
c)应能进行客观合理的前后、上下、横向、类别比较
10.4.6 不合格项报告的内容
不合格项报告的内容,可包括:受审核方名称,审核员,陪同人员,日期,不合格现象的描述(应指出不合格、缺陷的客观事实),不合格现象结论(违反标准、文件的条文),不合格项性质(按严重程度),受审核方的确认,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采取纠正措施后的验证记录等。不合格项报告三要素是:不合格现象的描述,不合格现象结论和不合格项性质,这是任一不合格项报告不可缺少的。
不合格现象的描述应严格引用客观证据,并可追溯。例如观察到的事实、地点、当事人、涉及到的文件号、产品批号,有关文件内容,有关人员的陈述等。描述应尽量简单明了,事实确凿,直笔表述,不加修饰。
不合格现象的结论主要是指所描述的现象违反了约定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合同等)的哪条规定。
10.4.7 不合格项报告的格式
不合格项报告无固定的格式,可自行设计,但需满足"4C"要求,即:Complete(完全),Correct(正确),Clear(清楚),Concise(简明)。
10.5 末次会议
现场审核以末次会议结束,末次会议是审核组、受审核方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会议。
10.5.1 末次会议的任务
a)向受审核方介绍审核情况,以便他们能够清楚地理解审核的结果,并子确认;
b)报告审核发现(重点在不合格项)和审核结论;
c)提出后续工作要求(纠正措施、跟踪审核等);
d)结束现场审核。
10.5.2 末次会议的内容
审核方对受审核方的整个审核期间的合作表示感谢,要真诚具体,但不必声势很大,过分热情。入会者应签到。
a)重申审核目的和范围。考虑到参加末次会议的人员不一定参加过首次会议,审核组长应重申;
b)强调审核的局限性。审核是抽样进行的,存在一定风险。但审核组已尽量使这种抽样具有代表性,使审核意见具有公正性;
c)宣读不合格项报告(可选择主要部分);
d)提出纠正措施要求。审核组向受审核方提出采取纠正措施的要求,包括确定纠正措施的时间,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验证纠正措施的方法等;
e)宣读审核意见。审核组长宣布审核意见,并说明审核报告的发布时间、方式及其他后续工作要求;
f)受审核方领导表态,并对纠正作出承诺;
g)会议结束,审核方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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