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08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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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处置不合格品:
ISO9001:2008(DIS稿)
a)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当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品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8.4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方面的有关信息:
a)顾客满意(见8.2.1);
b)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7.2.1);
c)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供方。
8.5 改进
8.5.1持续改进
组织应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2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不合格的
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度,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投诉);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8.5.3预防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度,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e)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ISO9001:2008新标准变更讲解
1.ISO9001:2008的新标准将于2008年10月31目正式发布。 (标准已於2008年11月14日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