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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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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抽样单上按该产品的具体名称填写,注明申证单元名称。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罐(瓶、袋),随机抽取36罐(瓶、袋)(净含量应大于200克)。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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