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137.3-2002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辐照、高温、潮湿、燃烧和耐模拟气候试验
最近更新: | 人气: 23985
7 耐湿试验
7.1 试验目的
为了确定安全玻璃能否经受一定时间的大气湿气的作用。
7.2 试验程序
将尺寸至少为300 mm×300 mm的三块试样垂直置于密闭的容器中历时336h(二周),容器的温度保持在50℃±2℃,相对湿度为95±4%。
在上述条件下试样表面不应产生任何水汽凝结现象。
如果几块试样同时试验,试样之间应留适当的空隙。
要防止容器顶板和壁面上的凝结水滴到试样上。
若试样切自制品,则试样的一边应是制品的一条边的一部分。
7.3 结果表达
目视检查试验前后试样的外观变化。
即:
材料间的脱胶现象。
按GB 5137.2—2002的规定检查可见光透射比的降低。
如有必要,等完成试验后48h再进行评价。
应评价整块试样的变化情况。评价时距非切割边10mm或距切割边15mm范围内的变化情况不予考虑。
8 耐燃烧试验
8.1 试验目的
确定安全玻璃在小火焰作用下的状态。
8.2 试验方法
按GB 8410规定的方法进行。
8.3 结果表达
计算燃烧速率
9 耐模拟气候试验
9.1 试验目的
确定至少一面为塑料的安全玻璃制品能否经受模拟气候条件下的曝晒。
9.2 装置
a) 采用长弧氙灯作为试验装置的辐照光源。配用适当的修正滤光器,使其光谱特性接近自然光;
b) 耐模拟气候试验装置应能测量以下参数;
1) 辐照度;
2) 黑板温度;
3) 喷淋;
4) 试验进程及试验循环数;
c) 这种装置采用不会污染试验用水的惰性材料制造;
d) 辐照度应在试样的表面测量,并按要求进行控制。
应能测量或计算总紫外线辐照能量(J/m2),并作为试验曝晒的主要依据来考虑。
9.3 试样
试样尺寸为100mm×100mm(中间钻φ6.5mm~8mm孔)和76mm×300mm。
9.4 试验程序
9.4.1 按照GB 5137.2-2002的规定测量曝晒前每块试样的透射比并对比试样曝晒前的抗磨性。
9.4.2 每块试样相当于实车安装时朝外的一面应对着辐射光源。
9.4.3 曝晒条件如下:
9.4.3.1 整个试样表面和辐照度变化范围不应超过10%。
9.4.3.2 定期用洗涤剂和清水洗氙灯滤光片,并根据氙灯使用寿命定期更换氙灯。
9.4.3.3 在循环干燥阶段,曝晒室内的温度应通过足够的循环空气加以控制,以保证一个恒定的黑板温度。
黑板温度指示值应为70℃±3℃,黑板温度计应安装在试样架上,读数应选择光辐照产生最热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