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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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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已识别和确定的过程,都需要明确过程的输人名换和输出。过程的输人是监视和测量的特性需求及相关要求,转换是需要开展的相关活动,输出则是监视和测量的结果。通过监视和测量过程的建立和对其实施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准确、有效,并与组织的实际需要相一致,从而准确判定产品和过程的符合性。
    4.对测量设备的要求
    7.6条款提出,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满足a)—e)条款的要求。a)—e)条款的要求仅仅是针对测量设备的要求,而不包括对监视设备的要求。因此,组织在识别和确定过程时,对监视过程和测量过程应加以区分,以便有针对性地对测量设备按a)一e)条款的要求实施控制,其中应包括校准或检定。调整、标识\搬运、防护及防止失准的控制等项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76条款中a)—e)的要求属“必要时”的要求,即组织通过策划,认为需要按a)—e)的要求实施控制时,则需按这些要求实施。如果组织已确定的测量装置不按a)一e)的要求实施控制,将会影响对产品或过程符合性的评定,组织可能承担相关风险,则必须按本项要求实施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按这些要求实施必要的控制,则属于不符合GB/T 19O01—2000标准7.6中a)一e)条款相关要求的不合格。如果组织认为a)一e)条款中某项要求不符合组织实际需要,不按此项要求实施控制,既不会影响对产品符合性或对过程符合性的评价,也不会承担较大风险,则可不按此项要求实施控制。
    5.对失准测量设备的处置
    当发现测量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失准的测量装置的测量结果,根据需要进行重新测量并做好记录。
    针对已发现的失准测量设备,组织应在计量系统内部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失准现象的重复发生。
    以上要求只适用于发现测量设备失准时的处置。该要求并不适用于监视设备。
    6.对软件的要求
    如今,计算机已普及。因此,76条款对计算机软件用于监视和测量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这一要求既适用于监视过程,也适用于测量过程,要求组织根据需要,确认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可以在使用前进行确认,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再确认)。
    7.记录要求
    7.6条款要求,“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这些记录可以包括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也可以包括监视设备的日常保养或设备检修和调整的记录等。这些记录应按组织的规定妥善保存,以证实这些监视和测量设备准确、有效,为确定产品的符合性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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