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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勘查“应确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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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岩土室内试验过程
    岩土室内试验过程通常指试验员按规范现程、委托试验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对土(岩)样进行测试,以得到上(岩)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的一组有序的活动。其过程的输出结果(测试数据、测试成果报告)是否可靠,除需对测试过程参数进行监控,还需通过数据分析和整理的方法对测试结果加以检验,即根据误差分析或概率的概念,按三倍标准差作为试验数据的舍弃标准,然后重新计算整理,但这种数据的剔除仅仅是一种超出数据误差范围的取舍。在实际情况下,岩土试验数据往往受测试人员水平、测试环境。仪器设备精度、采用的方法手段以及被测岩土试样的非均质性、非等向性等因素的影响,使岩土试样的测试结果与岩上体实际性状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且这种差别很难完全通过数据分析来准确检验,其可能的问题有时在后续的施工中才能暴露。
    4. 岩上参数的分析与选定过程
    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首先应对该过程输人的基本数据(如岩土室内试验数据及成果、原位测试数据等)按场地的工程地质单元、区段及层位分别进行统计。在统计中,应根据数据的离散程度,按数据的标准差及变异系数大小,对子样进行适当取舍。在此基础上,依据规范、相邻场地的试桩资料,并充分考虑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的经验,对获取的基本统计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对比、修正,以最终确定最佳的岩土参数估值,但这种参数估值是否正确,需要通过设计。施工阶段的载荷试验、试桩验证及基坑开挖才能真正显现。
    二、“应确认的过程”的控制
    对上述已经识别的钻探过程、原位测试过程、岩土室内试验过程及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过程等应确认的过程,勘察组织应依据ISO 9001:2000标准7.5.2条款的要求,对其过程能力实施确认和必要时的再确认,包括:
    1. 依据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 87—199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及GB50123一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等规范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本组织的生产特点,对这些“应确认的过程”的运作步骤、过程参数的监控要求及验收标准等进行规定,并经评审、批准通过,作为对其过程能力合格水平的评价准则。
    2.对这些过程所使用的设备。仪器能力进行鉴定,并确认合格后予以认可,以确保其满足勘察生产的需要。鉴定包括:在每个勘探孔的勘察设备安装就位后,对岩芯钻机。静力触擦车等主要勘察设备的启动运行情况、性能状况等进行试车,并确认设备试运行正常后予以验收认可;对工程勘察原位测试装置(静力触探仪探头、测力计、十字板应力传感器等),岩土试验装置(团结仪、三轴剪力仪、天平、百分表、压力表等)和测量仪器(测距仪、水准仪、全站仪等)按检定周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予以认可;对用于工程勘察数据处理及土工试验的计算软件在初次使用前进行校验,必要时(计算数据发生异常时)再校验,以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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