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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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条款4.1的要求;
b)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为了实施并保持有效和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应当对职责和权限作出规定并进行沟通。
组织的所有人员都应当被赋予相应的职责和权限,从而使他们能够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并使他们树立参与意识,提高能动性并作出承诺。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5.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当指定一名管理者代表并赋予权限,以使其能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监视、评价和协调,从而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和高效地运行并得到改进。管理者代表应当将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事宜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并与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组织的管理者应当规定并实施一个有效和高效的过程,以便沟通质量方针、要求、目标及完成状况。沟通这些信息有助于组织进行业绩改进,并有助于组织内人员直接参与质量目标的实现。管理者应当积极鼓励组织内人员进行反馈和沟通,并将其作为一种使其人员充分参与的手段。
沟通活动可包括:
——在工作区域内由管理者引导的沟通;
——小组简要情况介绍会或其他会议,如成绩表彰会;
——布告栏、内部刊物和(或)杂志;
——声像和电子媒体,如电子邮件和网址;
——组织内人员的调查表和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