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CCC认证范本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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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不合格品的处理。
3. 职责
3.1 品质部负责准确提供不合格品的超差情况,参与不合格品的审理,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和处理工作。
3.2 质控室负责不合格品审理的归口管理,技术部、生产部参加不合格品的审理。
3.3 经营部负责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退货事宜,负责与供方联系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分类
a)一般不合格:指少量、轻度超差,不影响最终产品性能指标的不合格。
b) 严重不合格:指关键、重要零部件产生缺陷,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及安装和使用。
4.2 不合格品审理组织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不合格品审理组织分为两级,即部门级(二级)和公司级(一级)。
a) 二级不合格品审理组,由生产部、品质部和技术部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b) 一级不合格品审理组,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4.3 审理职责和权限
4.3.1 属于下列之一的不合格品,由二级审理组织处理:
a) 通过返工能达到合格的不合格品。
b) 不影响零部件最终尺寸和性能指标的中间参数超差的在制品。
4.3.2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合格品应由一级审理组织处理:
a) 形成批量报废的质量事故。
b) 严重不合格的不合格品。
4.4 审理程序
4.3.1 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处理方式可采取拣用、让步接受、退货等。
4.4.1.1对一般不合格品可拣用时,由检验员按照品质部确定的“样品”进行逐检并记录,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
4.4.1.2出现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入库手续。对于重要物资的进货,不允许让步接收。
4.4.1.3对严重不合格,应办理《不合格品评审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作退货处理。
4.3.2 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4.4.2.1 检验人员判定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确认,对可返工、返修的少量不合格品要求加工者返工、返修,经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合格者可流转加工或入库。
4.4.2.2对无法返工、返修或虽经返工、返修仍不合格者,由品质部确认、检验员开具“废品单”报废处理。
4.4.2.3对批量不合格以及原因和责任难以确定的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办理《不合格品评审表》,交一级审理组评审。
a) 责任部门填写不合格责任人、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
b) 检验人员填写不合格情况,签名或盖检验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