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CCC认证范本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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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由责任部门提交品质部、技术部有关不合格评审人员签署处理意见。
d) 责任部门将签署完整的《不合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交技术部、品质部、自留一份。
4.4.2.4当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由质控室移交一级审理组评审。
a) 处理意见有争议。
b) 废品批量较大、已构成质量事故。
c) 关键、重要零部件产生缺陷,可能会影响到最终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及安装和使用时。
4.3.3 对审理的要求
a) 各级不合格品审理人员在审理文件上签署处理意见时,必须作出返工、返修、报废、让步接收等明确结论。
b)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处理批的不合格品有效。
4.4 不合格品的管理
生产部门对未处理的不合格品,要设置隔离区域。在隔离区域内各类不合格品应有明显的分类标识。
4.4.1 废品管理
a) 检验人员对确定的废品及时作上标记,从生产现场隔离,开具废品单,经检验人员和责任部门质量负责人签署后,由质检人员、责任部门、财务各执一份。
b) 若废品责任属外部门时(如毛坯质量),发现部门应主动与责任部门联系(责任属公司以外单位的,由采购人员联系解决),得到责任部门确认后,开具“废品单”。
c) 检验班组应设置废品箱和建立废品登记台帐。
4.4.2 返工、返修品管理
a) 判定需返工、返修的零部件,检验人员在《工序质量记录卡》上要如实记载实测数据,注明返工、返修要求。
b) 造成返工、返修品责任属外部门时,发现部门应主动与责任部门联系(责任属公司以外单位的,由采购人员联系解决),共同分析原因,得到责任部门确认后,由责任部门取回返工、返修或派人到现场返工、返修。
c) 返工、返修品经返工、返修后,按常规交验程序进行二次交验。
d) 检验人员应按技术标准认真复检,合格后方可转序加工或入库。
4.6 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公司积极组织专人检查和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要予以修理或更换产品。同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7 相关质量文件和记录
《记录控制程序》
《工序质量记录卡》
《不合格品评审表》
《废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