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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卫生控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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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部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三个小时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辅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厂区环境管理区规范》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灭鼠、灭虫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定置堆放,应离地、离墙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能相互影响的原辅料必须分开贮存。原料与辅料必须分开贮存。


4.4.4.对每批原辅料,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以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管员应通知质监部进行抽样检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要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样到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卫生及重金属及三氯丙醇含量的检测,并索要相关检测报告。


5.不合格品:


   经检验的原辅料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6.相关文件及记录:


6.1.验收标准


6.2.原材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6.3.产品仓贮控制程序


6.4.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


6.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6.取样通知单


6.7.产品堆放规定


1.目的:


    为了使原辅料的卫生质量得到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的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原辅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工作。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索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量监督部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感官鉴定及理化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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