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污水处理工考证报名入口
污水处理工法规--环保法细则
查封扣押符合《环保查封、扣押》适用6种情形:
(一)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废、有放射性的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 污染物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非法排放、倾倒污水处理厂污泥 及化工等工业污泥的;
(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中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
后,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污的;
(六) 其他。
污水处理工培训内容:
污水处理环保法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日常用药处理、排放出路及各排放指标、污水来源及水质变化规律,排水水质标准、污水的各种处理技 术、系统主要设备基本知识和技术参数、污水处理常用仪表及电工基础知识、关于清洁 生产、建设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等。
污水处理工报考联系方式:
秦老师:185 2924 6741(微信同号)& 020-2608-6030
兰冠教育长期开设以下课程:污水处理工、污水化验检测工、供水检测工、化学检验员、食品检验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质量管理师、公共营养师 健康管理师、营养配餐师、职称评审、体系内审员和外审员,另外食品、化妆品等行业出厂检验技术课程每月开设。更多详情请咨询秦老师
污水处理工考证培训方式:
污水处理工培训方式以网络教学形式、函授自学、培训班公开课三种授课方式,各学员可自行选择上课形式,具体请咨询相关报名老师
污水处理工考证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如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管理人员
排污申报企业从事污染治理管理以及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工未取得相关污水处理工证书
从事污染治理管理或者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操作工的个人均可报名
从事污废水处理、污废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厂及有关单位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污水处理人员、工业废水检测人员、生产废水处理人员、城市供水处理人员等。
更新时间:2021/10/11 14: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