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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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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排放源之原始數據來源及管理模式(來源說明)進行文字描述,同一種排放源若具第二
種或以上數據來源時,亦需記錄數據量與其管理模式(來源說明)。

對於公司之溫室氣體盤查系統表單,在完成填寫簽核後,將設定資料控管權限(如僅由
管理部進行資料更動,其他部門僅有主管可以閱覽),以避免未控管的更動。

4.5.4 排放量量化
依「公司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資料系統」中之「排放量計算表(試算表)」進行各排放源
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於進行計算時宜注意以下要點。
a)單位換算:對於原始數據在展開計算之前,宜先進行單位的換算,並因換算為系統中所
內定之單位值如公斤或噸等。
b)排放係數蒐集與篩選:對於排放係數的選用,須參照"公司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資料系
統(更名)"中之"排放係數管理表"之第1 來源進行計算,若該年度的排放係數數據有
變動時,亦應進行調整並記錄於該排放係數欄位中並應於"排放係數對照表"中進行更新。
c)計算模式之應用:目前排放量計算主要採用"排放係數法",即燃料量乘以排放係數而
得出,對於其他溫室氣體如CH4 與N2O 之排放,除計算出其排放量外,並應對照
"IPCC 2007全球暖化潛勢"乘以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二氧化碳排放量表示之 ﹔
乙炔用"質量平衡法",即活動數據乘以物質碳分含量乘以CO2(分子量)/C分子量。
d)排放量之加總與分開表列:對於各種範疇的排放量進行加總,而各項排放源之排放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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