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C-TPAT反恐认证 >> 高层建筑消防常识 第10页

高层建筑消防常识

最近更新: | 人气: 17824

目前,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因用途、性能不同,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也不同,对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如高级旅馆与住宅、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及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其内部装修、陈设等可燃物多,且有贵重设备、空调系统等,火灾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对于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如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及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其火灾危险性与火灾损失、影响相对较小,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但防火分区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建筑物的安全度将大为提高,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分别增加到2000m2和3000m2;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楼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
54、高层民用建筑内的中庭有哪些规定?
贯通中庭的各层应按一个防火分区考虑,当其面积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要求时,应采取如下防火措施:
(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窗,以控制火势向各层间蔓延;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以控制烟火向过厅通道处蔓延扩散;
(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自动喷火灭火系统;
(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与排烟设备和防火门连锁控制。
55、一类高层建筑一般应设置哪些消防系统?
一般应设置的系统有:
一类高层建筑一般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及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需用水喷雾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等。
56、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燃料有何要求?
(1)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3,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4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6762/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