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ES标准高风险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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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程序
没有雇用程序及人员档案
厂内没有人员档案及雇用纪录
没有身份证覆印本于人员档案内
雇员报大年齢,实存虚报成份
假身份证
条款要求
所有在厂工作之人员,与其相关人员纪录必须保留于厂区
劳动法15条
雇用单位不可聘用童工(包括暑期工、实习人员),其年龄为16岁以下
WM补加意见
人员纪录必须有:相片、入职日期、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复印件
工时
没有明确及效用之工作考勤制度
没有员工之计件、时薪、月薪考勤纪录
未有临时工考勤纪绿
手写考勤纪录内,没有准确之上/落班时间,而员工亦未有加签确认
不完整考勤纪录、不完整上/落班纪录
发现考勤纪录与生产纪录内,人员工作时间出现相矛盾情况
条款要求
生产厂必须按属地标准及适用法规,厘定员工工作时间
过份的加班时
工作时间每日超过14小时
工作时间每周超过72小时 (6 或 7日)
以一个人,在两班内工作,连续24小时计,工作时间超过14小时
条款要求
每周工作时间必须少于72小时
每日工作时间必须少于14小时 (由第一班始计,连续24小时
不接受综合工作时间系统
供方必须保持合理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41条
为保障员工健康,加班时每日不可超3小时及1个月36小时
报酬
不明确薪资系统
没有(隐藏)薪资记录
被要求查验下,部份或全部薪资纪录未能提供(WM评价:15分钟内)
件计工资纪录未能提供
基于考勤纪录不清,工资未能确定
篡改工资记录
条款要求
沃尔玛要求生产厂提供清、可靠及可追踪之工资系统
不支付最低工资
时及月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
件计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
实际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剔除所有补贴)
最低工资法规
A) 月最低工资-根据各省、市及自治区规定
B) 日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 / 20.92天 (或深圳规定之21.75天(深圳规定))
C) 时最低工资-月最低工资 / 20.92天 / 8小时 (或21.75天 / 8小时(深圳规定))
最低工资并不包括
A) 加班补贴
B) 夜班、深宵班、温差、环境补贴
C) 法规要求之福利
不支付法规规定之加班补贴
不支付加班补贴
件计、时薪及月薪人员之加班补贴不能达至法规要求,举例:月薪人员必须收到其加班补贴,其计算基础为:个人约定工资/20.92天/8小时x加班补贴比例 (深圳为:个人月工资/21.75天/8小时x加班补贴比例),错误:个人约定工资/每月工作日数/8小时
件计、时薪及月薪人员之加班补贴不能达至法规要求,举例:基于任何原因,未与员工约定,安排员工于休息日工作10小时,公司其后安排员工在下周其中一个工作日补休,在休息日中2小时加班费,公司只付150%,而不是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