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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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原物料检验见《微生物检验作业规范》
3.4微生物结果统计、记录、整理
a. 微生物检验结果统计
a.1 细菌总数计数方法,详见《微生物检验作业规范》
a.2大肠菌群计数方法,详见《微生物检验作业规范》
a.3霉菌/酵母菌计数方法,详见《微生物检验作业规范》
将检验结果原始且真实可靠记录于《成品微生物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表》
b. 微生物结果如有异常,则及时报告领导;并扩大抽样范围及抽样量进行复检。
d. 微生物结果和其理化检测指标如符合企业标准,则及时开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c. 将《成品微生物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表》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装订好,保存期限与相应产品保质期限一致。
3.5化学试剂配制
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准确按《检验方法作业规范》配制化验室及生产线所需化学试剂,并做好标识(试剂名称、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确保所用试剂在有效期内。
3.6及时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送至供应部。
3.7定期对无菌室用过氧乙酸熏蒸,以保证无菌室良好的操作环境。
3.8化验室所用检验仪器定期维护,同时做好使用、维护记录,以保证检验仪器在其正常工作状态。
4.其它注意事项
a. 水、电、气的使用按安全规范执行。
b. 有毒品、易燃、易爆品、腐蚀品单独存放、取用需经一定手续。
c. 三废及有菌培养基需经特殊处理。
d. 做好5S工作。
4.相关文件:
《微生物检验作业规范》----------------------------------------------------------XQSQ-ZY-QK-GF22
6.相关表单:
序号
表单编号
表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01
XQSQ-ZY-QK-BD30
《成品微生物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表》
品保部
三年
02
XQSQ-ZY-QK-BD19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品保部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