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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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 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执行《铜板带厂设备管理办法》。
4.3 机动车辆
4.3.1 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4.3.2 车辆驾驶员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驾驶员证和行车执照。
4.3.3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需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行驶,厂内车辆需经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后方可行驶。
5.5.4 机动车辆的管理按照《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 相关文件
5.1《铜板带厂设备管理办法》
5.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5.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4《铜板带厂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5.5《中铝洛铜设备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5.6《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办法》
6. 记录
6.1《大修项目施工记录》
6.2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1 目的
为了提供和维护为达到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所需要的设备,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铜板带厂为达到产品实现符合性、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特种设备控制。
3 职责
3.1自动化室
3.1.1 在设备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对铜板带厂的特种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管理。
4.1.2 负责对设备所需备件的采购进行控制。
3.1.3 负责对设备运行考核的实施进行控制
3.1.4 负责对固定资产大修计划的确定进行控制。
3.1.5 负责对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确立进行控制
3.2.经营科:负责对固定资产和设备有关的费用审核与结算进行控制。
3.3生产安保科:
3.3.1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3.3.2组织对特种设备年度检验。
3.4自动化室负责对新建项目特种设备进行控制。
3.5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4 工作程序
4.1锅炉、压力容器
4.1.1 锅炉、压力容器,必须经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运行。
4.1.2自动化室根据年初制定大修改造计划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大修改造。
4.1.3生产安保科根据检验报告配合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压力容器开展定期检验工作,并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