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
最近更新:2014/4/29 | 人气: 14288
部分体系的审核及监督审核。6.4.5审核记录每位申请人和所有的注册审核员应该保留有效的审核记录,用以证明其审核经历。该记录应在申请前3年内获得。对审核记录的内容要求如下:* 审核日期和现场审核时间;* 使用的体系标准及实施的审核类型;* 受审核方的名称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 审核员受聘机构的名称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 审核组组长姓名名称及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等;* 审核组人数;* 申请人在审核中的作用;* 申请人审核的要素;7 注册申请 7.1 申请文件 申请各级别审核员注册的人员,应分别填写并递交相应的申请表格,并附上所要求的证明文件。7.1.1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应附以下证明文件。1)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2)教育资格证书;3)工作经历证明;4)环境保护工作经历证明;5)目前的审核员注册情况(适用时)。7.1.2 审核员级别以上的申请人应附以下证明文件:1) 环注委认可的实习审核员证书或审核员证书;2) 工作经历证明;3) 环境保护工作经历证明;4) 审核记录;5) 专业发展记录;6)主任审核员申请人公开发表过的至少两篇专业论文。7.2 申请证明人 申请人应有聘用机构或两名与申请人有业务关系的注册审核员证明。证明人(机构)必须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