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
最近更新:2014/5/7 | 人气: 11933
方法; (六)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 (七)预评价工作的进度安排。 第七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主要依据和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定量或定性评价; (三)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包括建设及场地布置方面的对策措施,工艺及设备方面的对策措施,劳动安全卫生工程设计方面的对策措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事故应急方面的对策措施及其它综合性措施); (四)预评价结论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应做到数据完整可靠,附图附表齐全,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第九条 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完善设计,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