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和职业资格证并重的人才结构。凡从事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
为保证食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帮助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本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定期举办化学食品检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食品检验培训目的: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
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报名加微-信:181-0275-7391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长期有效,无需年审)。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拟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
更新时间:2022/2/15 9:0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