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简介 2005年2月 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新的发展形势,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需要,2004年初教育部高教司组织制定并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始试点《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教学要求》)。《教学要求》规定,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自《教学要求》在全国部分院校开始试点以来,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和关心这次改革,在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教材使用等各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参加试点的学生也普遍反映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大大提高了他们学习英语的兴趣,实现了个性化学习,提高了学习的效率。 教学大纲指出:大学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理工科适用的大纲还规定一定的译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使学生能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打下较好的基础。为此,本考试主要考核学生运用语言的能力,同时也考核学生对语法结构和词语用法的掌握程度。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一种为教学服务的标准化考试。因此,考试改革的方向是在保持考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同时,使考试最大限度地对大学英语教学产生正面的导向作用,即通过四、六级考试的改革,引导师生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的关系,更合理地使用四、六级考试,使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目标是更准确地测量我国在校大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尤其是英语听说能力,以体现社会改革开放对我国大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要求。由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一个超大规模的标准化考试,因此考试的改革需前瞻性与可行性相结合,分步实施,既有近期改革目标,又有中长期规划。 近期内,四、六级考试将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改革计分体制和成绩报道方式。自2005年6月考试起,四、六级考试成绩将采用满分为710分的计分体制,不设及格线;成绩报道方式由考试合格证书改为成绩报告单,即考后向每位考生发放成绩报告单,报道内容包括:总分、单项分等。为使学校理解考试分数的含义并根据各校的实际情况合理使用考试测量的结果,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将向学校提供四、六级考试分数的解释。 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四、六级考试将加大听力理解部分的题量和比例,增加快速阅读理解测试,增加非选择性试题的比例。试点阶段的四、六级考试由四部分构成:听力理解、阅读理解、综合测试和写作测试。听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听力对话占15%,听力短文占20%。听力对话部分包括短对话和长对话的听力理解;听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听写和选择题型的短文理解;听力题材选用对话、讲座、广播电视节目等更具真实性的材料。阅读理解部分比例调整为35%,其中仔细阅读部分(careful reading)占25%,快速阅读部分(fast reading)占10%。仔细阅读部分除测试篇章阅读理解外,还包括对篇章语境中的词汇理解的测试;快速阅读部分测试各种快速阅读技能。综合测试比例为15%,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完型填空或改错,占10%;第二部分为短句问答或翻译,占5%。写作能力测试部分比例为15%,体裁包括议论文、说明文、应用文等。试点阶段四、六级考试各部分测试内容、题型和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试卷构成 测试内容 测试题型 比例 第一部分:听力理解 听
更新时间:2007/9/28 11: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