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鄂职改字 [1992]51号文件和鄂职改办[1993]5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私营企业、港澳台侨独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以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在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职务系列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暂时开展工程、经济、会计、统计、教师、医师等几个系列。 三 、基本条件 1、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对任员级职务年限不够或因种种原因未能取得过员级职务的,必须是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四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六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满十年以上。 2、中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对任助理职务年限不够的,必须是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以上;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二年以上;初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年以上,且获得本专业一年以上的结业证书。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五、专业介绍: 1、工程师工种分类: 造价、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子、电子信息、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概预算、结构、安全等。 2、经济师工种分类: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3、会计师 4、统计师 5、教师类(小学、中学、中专、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6、卫生类(护、药、医、技)师 代码 (系列)名称 代码 专业(系列)名称 代码
更新时间:2007/9/28 11: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