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培训
一、●根据国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满足企业和社会需求,协助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实行检验员职业资格制度持证上岗的工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实训中心常年开展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培训。经鉴定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作为检验人员上岗资格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或换发生产许可证的重要证明。
●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9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国家对从事企业必备条件的核查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对食品检验人员实行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第七十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检验人员的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检验人员的注册管理。
第七十八条 核查人员、检验人员经注册或者批准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未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核查或者检验工作。
二、食品检验员
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化妆品企业和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的成分、添加剂、残留、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精细化工、化学、生物专业院校的学生
三、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培训大纲
食品检验员
学习内容
1、食品检验知识;
2、常用仪器设备使用、维护
3、相关仪器的使用常识及注意事项:
4、重量法、容量法的知识:
5、浊度仪、色度仪的使用常识:
6、可见光分光光度仪的使用知识;
7、细菌鉴定原理;
8、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的使用常识;
9、法律、法规、许可证知识:
10、微生物的基本知识及检验等
食品检验员相关食品检验员可以在以下岗位上工作:
1. 食品生产企业:负责对原材料、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食品检测机构: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分析其成分和质量,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3.食品流通企业: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 餐饮企业:对餐饮原料和菜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
5.政府监管部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 教育和科研机构:从事食品检验相关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证书
考核合格后,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食品检验员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五、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证书适用范围
证书适用于食品、农产品企业和餐饮行业办理生产许可证(SC),审核,投标使用。
六、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职业能力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一寸照片(底色不限)
资料全部提供电子版,发给梁老师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培训费用:
初级1580元,中级1780元,高级1980元,中国计量测试学会授权机构中联中质颁发,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报名老师:梁老师1 5 9 2 1 09 76 58
培训与考核
在线培训
1、线上理论考核
2、实操考核
3、考试合格后,一个月内颁发证书
山东、济宁食品检验员培训,山东、济宁农产品检验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
考核合格后,由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食品检验员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食品生产企业,餐饮配送企业等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
更新时间:2024/11/28 16: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