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撤销认可
•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 (自我评估后提认可申请)
• 由于认可规则或认可准则变更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或不愿继续满足认可要求; (6个月 后提认可申请)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 且情节严重的; (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 暂停期间或恢复认可后同类问题继续发生;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履行 CNAS 规则规定的义务;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不接受或不配合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严重违反认可合同;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 造成严重影响的; (36个月后提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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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缺少部分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部分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 有效性 ,情节严重的;
—— 对部分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情节严重的;
—— 其他严重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 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有恶意损害 CNAS 声誉行为;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实验室存在不诚信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 ,不如实做出承诺 ,或不遵守承诺 , 出具 虚假报告/证书 ,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等。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注销认可
在下列情况下 , CNAS 应注销认可:
•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注销认可;
• b) 认可有效期到期未获得认可资格。
缩小认可范围
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缩小其认可范围;
b) 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实验室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c) 各类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某 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d)CNAS 的认可要求变化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未能完成转 换 ,导致其某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无需实验室申请 ,但必须进行现场评审, 监督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
•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截止日期在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 发放的"认可决定通知书"中标明 ,实验室要予以关注。
• 实验室无故不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 ,将被暂停认可 资格。如实验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 评审 ,则需向CNAS 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说明延期原因 及延期期限 ,经审批后方可延期。一般情况下 ,延期不允许超 过 2 个月。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与定期监督评审、复评审相距时间较近时, 征得实验室同意后 ,可合并安排。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初次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应在认可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接受 CNAS 安排的定期监督评审, 定期监督评审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及遵守认可规定的情况。
• 两次复评审之间将不再安排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多场所的获准认可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所有场所。对于同时获得检测、校准和 鉴定能力认可的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同时覆盖检测领域、校准领域和鉴定领域。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或申请人存在欺骗 行为、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等。
• 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廉洁自律等内容。
• 不能满足申请受理要求的。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 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 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申请资料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会被认为实验室存在诚实性问题:
• 提供的申请资料自相矛盾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申请并不具备的能力;
• 管理体系文件有明显抄袭痕迹 ,如体系文件中涉及了实验室并不从事的活动或不存在的 部门;
• 不同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记录雷同 , 或同一实验室提供的不同时间的质量记录 (如内审、 管理评审记录) 内容雷同;
• 实验室质量记录在笔迹、 内容等方面有明显造假痕迹;
• 其他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怀疑的情况。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观察员
CNAS 秘书处出于以下目的 ,征得实验室同意后 ,会在评审组中安排观察员:
➢ 见证评审组现场评审活动;
➢ 征集申请人或评审组对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有关现场评审活动中使用程序的适用性进行调查;
➢ 指导评审组从事新开辟领域的评审工作;
➢ 其他需要的情况。
第五步: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安排
评审组负责制订现场评审日程 ,于现场评审前 通知实验室并征得实验室同意。
第五步:现场评审
首次会议
• 现场评审的开始以首次会议的召开为表征 , 首次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 ,评审组和实验室人员 (可以是管理层人员 ,也可以是全体人员) 参加。
• 首次会议上评审组长将通告评审目的、范围 ,宣告评审要求 ,澄清被评审方的问题 ,确认评 审日程 ,并与实验室确定陪同人员及必要的办公设施。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实验室认可意义:表明组织或者实验室具备相应检测和校准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促进组织在规范、 质量保证和能力等方面的提高 , 有助于组织 实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利于组织的产品行业技术的积累、沉淀 , 为组织筹备具核心价值
的竞争力;
增强组织的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保障性和可靠性的信心;在同行业中产品的可靠性得提升 ,更好的建立品牌价值;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 , 在CNAS网上可以查到认可领域以及认可能 力 , 为组织提高知名度;通过认可能够帮助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得到相应国家 或地区的承认和接受;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 合标志;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检测结果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 可机构的承认。
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 , 包 括:
章程、工作规则、委员会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认可方案,
以及认可说明、认可信息、技术报告等文件。
第二步:提交申请
• 如果实验室使用计算机系统管理体系文件 ,可直接从计算机中导出并提交 ,但需要包含
审批人信息 ,相关审批手续在现场评审时核查。
• 认可申请书中所要求提交的相关记录 ,实验室只需从存档文件中复印或扫描提交。对于
手写记录 ,不能因为申请认可 ,而誊抄或录入计算机打印。
第三步:受理决定
• CNAS 秘书处收到实验室递交的申请资料并确认交纳申请费后 ,首先会确认申请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 性 ,然后再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以确认是否满足申请受理要求 ,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 请人;
• 必要时, CNAS 秘书处将安排初访以确定能否受理申请 ,初访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但不做咨询。 申 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过3 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 一般情况下, CNAS 秘书处在受理申请后 ,应在 3 个月内安排评审 ,但由于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的延 误除外。如果由于申请人自身的原因 ,在申请受理后 3 个月内不能接受现场评审, CNAS 可终止认 可过程 ,不予认可。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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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9/10 1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