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撤销认可
•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 (自我评估后提认可申请)
• 由于认可规则或认可准则变更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或不愿继续满足认可要求; (6个月 后提认可申请)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 且情节严重的; (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 暂停期间或恢复认可后同类问题继续发生;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履行 CNAS 规则规定的义务;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不接受或不配合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严重违反认可合同;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 造成严重影响的; (36个月后提认
科学 公准快请捷周)到 (接下页)
撤销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缺少部分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部分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 有效性 ,情节严重的;
—— 对部分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情节严重的;
—— 其他严重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 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有恶意损害 CNAS 声誉行为;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实验室存在不诚信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 ,不如实做出承诺 ,或不遵守承诺 , 出具 虚假报告/证书 ,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等。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注销认可
在下列情况下 , CNAS 应注销认可:
•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注销认可;
• b) 认可有效期到期未获得认可资格。
缩小认可范围
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缩小其认可范围;
b) 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实验室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c) 各类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某 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d)CNAS 的认可要求变化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未能完成转 换 ,导致其某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实验室需对实施内部校准的仪器设备和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的仪器设备予以区分。
➢ 内部校准要求 (CNAS-CL01-G004) :
◆ 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的内部校准活动 ,并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范围建立文件清单;
◆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 ,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 证或经授权;
◆ 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 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测量标准 (含测量仪器、校准系统或装置、测量软件及 标准物质等) 和辅助设备。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对于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 ,要满足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 要求:
• 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 (SI) 单位或与 SI 单位不相关时 ,测量结果应溯源 至 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 ,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途径 ,证明其测量 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
• 当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 ,应保证定期与 3 家以上 (含 3 家 ) 实验室比对。
• 可行时 ,应是获得 CNAS 认可 ,或 APAC、 ILAC 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实验室。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经历。
• 实验室申请认可的检测/校准/鉴定项目 ,均要有相应的检测/校准/鉴定经历 ,且是实验室经 常开展的、成熟的、主要业务范围内的主要项目;
• 检测/校准/鉴定经历不要求一定是对外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校准证书;
• 如近两年没有检测/校准/鉴定经历 ,原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
• 申请人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校准/鉴定活动 ,如每个月低于 1 次 ,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 法验证和相关质量控制记录。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对特定检测/校准/鉴定项目 , 申请人由于接收和委托样品太少 ,无法建立质量控制措施的, 原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 。
× 不接受实验室只申请非主要业务的项目 ,例如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不申请其生产的产品的检测 ,仅申请原材料 (进货) 检测或环保监测 (如水质) 检测;
× 不允许实验室仅申请某一产品的非主要检测项目 ,例如某一产品的外观检测 (目测) 、标志 检测等。
× 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抽样 (采样) 能力 ,抽样采样能力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同时申请认可;
× 不接受实验室仅申请判定标准 ,要与相应的检测能力 (标准) 同时申请认可;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或申请人存在欺骗 行为、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等。
• 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廉洁自律等内容。
• 不能满足申请受理要求的。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 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 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申请资料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会被认为实验室存在诚实性问题:
• 提供的申请资料自相矛盾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申请并不具备的能力;
• 管理体系文件有明显抄袭痕迹 ,如体系文件中涉及了实验室并不从事的活动或不存在的 部门;
• 不同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记录雷同 , 或同一实验室提供的不同时间的质量记录 (如内审、 管理评审记录) 内容雷同;
• 实验室质量记录在笔迹、 内容等方面有明显造假痕迹;
• 其他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怀疑的情况。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八步:后续工作
• 监督评审是为了证实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持续符合认可 要求 ,并保证在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或技术能力变化后 ,能够及时 采取措施以符合变化的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均须接受 CNAS 的监 督评审。一般情况下 ,在初次获得认可后的 1 年 (12 个月) 内会 安排 1 次定期监督评审。
• 监督评审中如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持续符合认可条件, CNAS 应要求其限期实施纠正 ,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情况严重的可立即 予以暂停、缩小认可范围或撤销认可。
•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 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第八步:后续工作,监督评审,监督评审 方式,现场评审,其他方式,就 与 认 可 有 关 的 事 宜 询 问 获 准 认 可 实 验 室 ;审查获准认可实验室认可标识 / 联 合 标 识 的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提供 文件和 记录进 行审 查(如审核报告、用于验 证获准 认可实 验室 服 务 有 效 性 的 内 部 质 量 控 制 结 果 、 投 诉 记 录 、
管理评审记录等)
1.认可文件介绍
➢ 专用规则 (RL) 类文件:
•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 ,包 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 申请受理要求、 评审要求、对多检测/校准/鉴定场所实验室认 可的特殊要求、 变更要求、 暂停、 恢复、 撤销、 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 义务 ,是CNAS和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 医学实验室、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等认 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是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 ,保证CNAS认可质量 ,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而制定。该规则阐述了CNAS 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 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 , 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 证的要求。
专用规则(RL)类文件:
•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是为了加强CNAS对实验室和检 验机构等相关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 , 规范认可收费行为 , 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而制定 , 该规则阐述了收费原则与用途、 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要求等内容。
• 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适用于CNAS对境外实验室及相关机 构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受理工作。
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
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
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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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9/7 9: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