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2 实验室在建立管理体系时 , 除满足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外 ,还要根据所开展的检测/校准/ 鉴定活动的技术领域 , 同时满足 CNAS 基本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应用说明、 相关认可要求的 规定。
• CNAS 部分认可规范文件中也有对体系文件的要求;
•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中要求"合格评定机构应对 CNAS 认 可标识使用和状态声明建立管理程序 , 以保证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且不得在与认可范围 无关的其他业务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校准实验室应建立签发带CNAS 认可标识校准标签的管理程序"等;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中要求"合格评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 ,应有参加 能力验证的程序和记录要求 ,包括参加能力验证的工作计划和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3 实验室建立管理体系文件时 ,要注意:
• 管理体系文件要完整、系统、协调 ,能够服从或服务于实验室的政策和目标;
• 组织结构描述清晰 , 内部职责分配合理;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 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完善;
• 过程的质量监控基本完善 ,支持性服务要素基本有效;
• 管理体系文件要将认可准则及相关要求转化为适用于本实验室的规定 ,具有可操作性 ,各层 次文件之间要求一致;
• 当实验室为多场所 ,或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地点涉及非固定场所时 ,管理体系文件需 要覆盖申请认可的所有场所和活动。多场所实验室各场所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描述
清晰 ,沟通渠道顺畅 ,各分场所实验室内部的组织机构 (需要时) 及人员职责明确。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实验室需对实施内部校准的仪器设备和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的仪器设备予以区分。
➢ 内部校准要求 (CNAS-CL01-G004) :
◆ 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的内部校准活动 ,并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范围建立文件清单;
◆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 ,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 证或经授权;
◆ 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 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测量标准 (含测量仪器、校准系统或装置、测量软件及 标准物质等) 和辅助设备。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对于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 ,要满足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 要求:
• 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 (SI) 单位或与 SI 单位不相关时 ,测量结果应溯源 至 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 ,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途径 ,证明其测量 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
• 当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 ,应保证定期与 3 家以上 (含 3 家 ) 实验室比对。
• 可行时 ,应是获得 CNAS 认可 ,或 APAC、 ILAC 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实验室。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 CNAS 秘书处以公正性为原则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范围 (如检测/校准/鉴定专业领域、实验室场所 与规模等) 组建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评审组 ,并征得申请人同意。 除非有证据表明某评审员有影响 公正性的可能 ,否则申请人不得拒绝指定的评审员;
•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CNAS 评审组安排的申请人 ,CNAS 可终止认可过程不予认可;
• 需要时, CNAS 秘书处可在评审组中委派观察员。
评审组成员不能与申请人存在以下关系:
➢ 向申请人提供有损于认可过程和认可决定公正性的咨询;
➢ 评审组成员或其所在机构与申请人在过去、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有会影响评审过程和评审公正性的 关系。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组建评审组后 , 由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发出《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征求实验室的意 见 ,其内容包括评审组成员及其所服务的机构、现场评审时间、评审组的初步分工等。
✓ 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某个评审员或其所服务的机构存在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时 ,实验室可拒 绝其参与现场评审活动 , CNAS 秘书处会对评审组进行调整。
✓ 实验室确认《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后 (通过 CNAS 业务系统进行) , CNAS 秘书处 会向实验室和评审组正式发出现场评审通知 ,将评审目的、评审依据、评审时间、评审范围、 评审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通知相关方。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认可规范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 其中认可规则、认可准则、部分认可方案属于强制性要求类文件
• 认可指南属于非强制性要求文件, 可供实验室参考。
.认可文件介绍
➢ 通用规则 (R) 类文件:
•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是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 、 国际互 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 , 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 , 以及错误声 明认可状态 ,维护CNAS的信誉而制定。
• CNAS- 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 ,是为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 , 维护申请人和获准认 可机构的信息保密权利而制定 ,适用于CNAS在认可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过程及活动。
• CNAS - R03《申诉、 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是为确保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公 正、有效 ,维护与认可工作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和CNAS的信誉而制定 ,适用于处理来自 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机构对CNAS的申诉以及任何组织或个人对CNAS提出的投诉和 争议 ,也适用于向CNAS提出的针对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机构的投诉。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告诫
如果获准认可实验室存在影响认可管理有效性的问题 ,且属于孤立、偶发事件 ,在CNAS 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 , CNAS 将予以告诫。
a) 违规问题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暂停认可资格的;
b)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超范围声明认可状态 ,情节轻微的;
c) 现场评审发现个别申请/获准认可项目不具备能力的 ,如缺少辅助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不符 合要求等;
d) 实验室对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且情节轻微的;
e) 实验室获准认可的个别技术能力 ,如: 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方法、测量标准等发生变化, 未规定通报 CNAS 秘书处 ,或未经 CNAS 确认继续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且非主观故意。
暂停认可
• 获准认可实验室由于自身原因主动申请 , 或不能持续地符合 CNAS 认可条件和要求, CNAS 可以暂停实验室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 ,暂停期不大于 6 个月。
➢ 被告诫的实验室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其存在的问题 , 采取有效纠正或纠正措施 , 或告 诫后在一个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 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或复评审;
➢ 不按时缴纳费用;
➢ 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发现少量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维持或不能在 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 (接下页)
暂停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认可要求 ,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 ——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较差 ,但问题的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撤销认可资格;
—— 不能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 缺少少量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少数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对少数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 其他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接下页)
CNAS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
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 CNAS 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 CNAS 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 CNAS 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
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 CNAS宗旨: 证实能力,传递信任
实验室认可: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检 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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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8 7: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