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CNAS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
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 CNAS 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 CNAS 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 CNAS 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
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 CNAS宗旨: 证实能力,传递信任
实验室认可: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对实验室有能力进行规定类型检 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一种正式承认。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对于不予受理认可申请后 ,允许实验室再次提交认可申请的时间:
• 由于申请人管理体系不能满足认可要求或体系运行有效性存在问题不予受理认可申请的 (如不能满足 有效运行6个月、 完整的内审和管评要求) , 申请人须在作出受理决定 6 个 月以后才能再次提交认可申请;
• 由于技术内容不能满足要求不予受理认可申请的 (如能力验证要求、 资源要求、 量值溯源 要求、技术能力经历要求) , 申请人须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后才能再次提交认可申请。
第四步:文件评审
• CNAS 秘书处受理申请后 ,将安排评审组长对实验室的申请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是否能对实
验室进行现场评审 ,取决于文件评审的结果。
• 在文件评审中 ,评审组长发现文件不符合要求时 , CNAS 秘书处或评审组长会以书面方式通
知实验室进行纠正 ,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经验证合格后 ,方可实施现场评审。
• 必要时 CNAS 秘书处可要求申请人的管理体系再运行相应时间 (一般为 3 个月) 后实施现
场评审。
第四步:文件评审
文件评审的内容包括:
•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满足认可准则要求: 完整、系统、协调 ,能够服从或服务于质量方针;
• 组织结构描述清晰, 内部职责分配合理;
• 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完善;
• 过程的质量控制基本完善 ,支持性服务要素基本有效;
• 申请材料及技术性文件中申请能力范围的清晰、准确;
• 人员和设备与申请能力范围的匹配;
• 测量结果计量溯源的符合性;
• 能力验证活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
• 证书/报告的规范性等。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撤销认可
•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 (自我评估后提认可申请)
• 由于认可规则或认可准则变更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或不愿继续满足认可要求; (6个月 后提认可申请)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 且情节严重的; (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 暂停期间或恢复认可后同类问题继续发生;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履行 CNAS 规则规定的义务;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不接受或不配合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严重违反认可合同;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 造成严重影响的; (36个月后提认
科学 公准快请捷周)到 (接下页)
撤销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缺少部分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部分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 有效性 ,情节严重的;
—— 对部分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情节严重的;
—— 其他严重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 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有恶意损害 CNAS 声誉行为;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实验室存在不诚信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 ,不如实做出承诺 ,或不遵守承诺 , 出具 虚假报告/证书 ,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等。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注销认可
在下列情况下 , CNAS 应注销认可:
•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注销认可;
• b) 认可有效期到期未获得认可资格。
缩小认可范围
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缩小其认可范围;
b) 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实验室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c) 各类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某 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d)CNAS 的认可要求变化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未能完成转 换 ,导致其某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四步:文件评审
评审组长进行资料审查后 ,会向 CNAS 秘书处提出以下建议中的一种:
• 实施预评审;
• 实施现场评审: 文件审查符合要求 ,或文件资料中虽然存在的问题 ,但不会影响现场评审的 实施时提出;
• 暂缓实施现场评审: 文件资料中存在较多的问题 ,直接会影响现场评审的实施时提出 ,在实 验室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并纠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后 ,方可安排现场评审;
• 不实施现场评审: 文件资料中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且无法在短期内解决时提出 ,或实验室的 文件资料通过整改后仍存在较严重问题、或经多次修改仍不能达到要求时提出;
• 资料审查符合要求 ,可对申请事项予以认可: 只有在不涉及能力变化的变更和不涉及能力增 加的扩大认可范围时提出。
第四步:文件评审
预评审: 不是预先的评审;
预评审只对资料审查中发现的需要澄清的问题 进行核实或做进一步了解;
评审组长与 CNAS秘书处协商 ,并经实验室同
意 , 才能安排预评审 ,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实验室
• 不能确定现场评审的有关事宜;
• 实验室申请认可的项目对环境设施 有特殊要求;
• 对大型、 综合性、 多场所或超小型 实验室需要预先了解有关情况。
承担。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八步:后续工作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可以向 CNAS 秘书处提出扩大认 可范围的申请。
• 申请的程序和受理要求与初次申请相同 ,但在填写认可申请书时, 可仅填写扩大认可范围的内容;
• 对于不能满足认可要求或违反认可规定而被暂停认可的实验室, 在其恢复认可资格前, CNAS 不受理其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 实验室扩大认可范围应该是有计划的活动 ,要对拟扩大的能力进 行过充分的验证并确认满足要求后 ,再提交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增加检测/校准/鉴定方法、依据 标准/规范、检测/鉴定对象/校 准仪器、项目/参数;
• 注意增加等同采用的标准,按变 更处理,不作为扩大认可范围
增加检测/校准/鉴定场所;
扩大检测/校准/鉴定的测量 范围/量程;
• 取消限制范围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 CNAS 秘书处以公正性为原则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范围 (如检测/校准/鉴定专业领域、实验室场所 与规模等) 组建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评审组 ,并征得申请人同意。 除非有证据表明某评审员有影响 公正性的可能 ,否则申请人不得拒绝指定的评审员;
•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CNAS 评审组安排的申请人 ,CNAS 可终止认可过程不予认可;
• 需要时, CNAS 秘书处可在评审组中委派观察员。
评审组成员不能与申请人存在以下关系:
➢ 向申请人提供有损于认可过程和认可决定公正性的咨询;
➢ 评审组成员或其所在机构与申请人在过去、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有会影响评审过程和评审公正性的 关系。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组建评审组后 , 由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发出《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征求实验室的意 见 ,其内容包括评审组成员及其所服务的机构、现场评审时间、评审组的初步分工等。
✓ 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某个评审员或其所服务的机构存在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时 ,实验室可拒 绝其参与现场评审活动 , CNAS 秘书处会对评审组进行调整。
✓ 实验室确认《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后 (通过 CNAS 业务系统进行) , CNAS 秘书处 会向实验室和评审组正式发出现场评审通知 ,将评审目的、评审依据、评审时间、评审范围、 评审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通知相关方。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8 7: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