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无需实验室申请 ,但必须进行现场评审, 监督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
•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截止日期在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 发放的"认可决定通知书"中标明 ,实验室要予以关注。
• 实验室无故不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 ,将被暂停认可 资格。如实验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 评审 ,则需向CNAS 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说明延期原因 及延期期限 ,经审批后方可延期。一般情况下 ,延期不允许超 过 2 个月。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与定期监督评审、复评审相距时间较近时, 征得实验室同意后 ,可合并安排。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初次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应在认可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接受 CNAS 安排的定期监督评审, 定期监督评审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及遵守认可规定的情况。
• 两次复评审之间将不再安排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多场所的获准认可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所有场所。对于同时获得检测、校准和 鉴定能力认可的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同时覆盖检测领域、校准领域和鉴定领域。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七步:批准发证
认可评定
• 实验室整改完成后 ,将整改材料交评审组审查验收。通过验收后 ,评审组将所有评审材料交 CNAS 秘书处审查 , 符合要求后 ,将评审报告、 相关信息及推荐意见提交评定委员会评定, 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与认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并作出评定结论。
第七步:批准发证
认可评定
• CNAS 秘书长或其授权人根据评定结论做出认可决定。
• CNAS 秘书处会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以及认可决定通知书 ,并在 CNAS 网站公 布相关认可信息。实验室可在 CNAS 网站"获认可机构名录"中查询。
• 注意认可批准后 , CNAS 将在网上预公布实验室获认可的范围 ,实验室如有异议可向专门信 箱 发送信息 , 由 CNAS 甄别处理。
第七步:批准发证
发证与公布
• CNAS 认可周期通常为 2 年 , 即每 2 年实施一次复评审 ,做出认可决定;
• CNAS 秘书处向获准认可实验室颁发认可证书 ,认可证书有效期一般为 6 年。认可证书 有效期到期前 ,如果获准认可实验室需继续保持认可资格 ,应至少提前 1 个月向CNAS 秘书处表达保持认可资格的意向。
• CNAS 秘书处根据实验室维持认可资格的意向 , 以及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历次评审的结 果和历次认可决定 ,换发认可证书。
• CNAS 秘书处负责公布获准认可实验室的认可状态信息、基本信息和认可范围并及时更 新。注意英文认可范围根据实验室自愿申请来提供。 CNAS 秘书处根据需要对认可范围 采取预公布 ,保证准确性。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实验室需对实施内部校准的仪器设备和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的仪器设备予以区分。
➢ 内部校准要求 (CNAS-CL01-G004) :
◆ 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的内部校准活动 ,并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范围建立文件清单;
◆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 ,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 证或经授权;
◆ 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 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测量标准 (含测量仪器、校准系统或装置、测量软件及 标准物质等) 和辅助设备。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对于无法溯源至 SI 单位 ,要满足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 要求:
• 当测量结果无法溯源至国际单位制 (SI) 单位或与 SI 单位不相关时 ,测量结果应溯源 至 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 ,或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等途径 ,证明其测量 结果与同类实验室的一致性。
• 当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时 ,应保证定期与 3 家以上 (含 3 家 ) 实验室比对。
• 可行时 ,应是获得 CNAS 认可 ,或 APAC、 ILAC 多边承认协议成员认可的实验室。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测量溯源性要能满足 CNAS 相关要求。
• 对于能够溯源至 SI 单位的仪器设备 ,实验室选择的校准机构要能够符合CNAS-CL01- G002《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中的规定。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或其他签署国际计量委员会 (CIPM) 《国家计量基 (标) 准和 NMI 签发
的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 (CIPM MRA) 的 NMI 在互认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
✓ 获得CNAS认可或由签署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 (ILAC MRA) 或者ILAC承认的区
域认可合作组织互认协议的认可机构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在认可范围内提供的校准服务;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测量溯源性要能满足 CNAS 相关要求。
◆ 法定计量机构在授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实施的检 定 ,应索取并保存该法定计量机构的资质证明与授权范围。
◆ 用于计量溯源的"检定证书"应包含详细的测量结果等信息 ,若测量结果未包含不确定 度信息 ,应索取或评定其不确定度。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撤销认可
• 被暂停认可的获准认可实验室超过暂停期仍不能恢复认可; (自我评估后提认可申请)
• 由于认可规则或认可准则变更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或不愿继续满足认可要求; (6个月 后提认可申请)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 , 且情节严重的; (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 暂停期间或恢复认可后同类问题继续发生;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履行 CNAS 规则规定的义务; (12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不接受或不配合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严重违反认可合同;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 造成严重影响的; (36个月后提认
科学 公准快请捷周)到 (接下页)
撤销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缺少部分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部分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 有效性 ,情节严重的;
—— 对部分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情节严重的;
—— 其他严重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 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有恶意损害 CNAS 声誉行为;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 实验室存在不诚信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弄虚作假 ,不如实做出承诺 ,或不遵守承诺 , 出具 虚假报告/证书 ,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等。 (36个月后提认可申请)
注销认可
在下列情况下 , CNAS 应注销认可:
•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注销认可;
• b) 认可有效期到期未获得认可资格。
缩小认可范围
缩小认可范围的条件
a) 获准认可实验室自愿申请缩小其认可范围;
b) 业务范围变动使获准认可实验室失去原认可范围内的部分能力;
c) 各类评审或能力验证的结果表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某 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d)CNAS 的认可要求变化后 ,在 CNAS 秘书处规定的时间内 ,获准认可实验室未能完成转 换 ,导致其某些技术能力或质量管理不再满足认可要求。
1.认可文件介绍
➢ 专用规则 (RL) 类文件:
•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 ,包 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 申请受理要求、 评审要求、对多检测/校准/鉴定场所实验室认 可的特殊要求、 变更要求、 暂停、 恢复、 撤销、 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 义务 ,是CNAS和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 医学实验室、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等认 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是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 ,保证CNAS认可质量 ,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而制定。该规则阐述了CNAS 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 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 , 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 证的要求。
专用规则(RL)类文件:
•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是为了加强CNAS对实验室和检 验机构等相关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 , 规范认可收费行为 , 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而制定 , 该规则阐述了收费原则与用途、 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要求等内容。
• 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适用于CNAS对境外实验室及相关机 构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受理工作。
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
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
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关闭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7 8: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