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2 实验室在建立管理体系时 , 除满足基本认可准则的要求外 ,还要根据所开展的检测/校准/ 鉴定活动的技术领域 , 同时满足 CNAS 基本认可准则在相关领域应用说明、 相关认可要求的 规定。
• CNAS 部分认可规范文件中也有对体系文件的要求;
•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中要求"合格评定机构应对 CNAS 认 可标识使用和状态声明建立管理程序 , 以保证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且不得在与认可范围 无关的其他业务中使用CNAS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校准实验室应建立签发带CNAS 认可标识校准标签的管理程序"等;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中要求"合格评定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 ,应有参加 能力验证的程序和记录要求 ,包括参加能力验证的工作计划和不满意结果的处理措施"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3 实验室建立管理体系文件时 ,要注意:
• 管理体系文件要完整、系统、协调 ,能够服从或服务于实验室的政策和目标;
• 组织结构描述清晰 , 内部职责分配合理;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 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完善;
• 过程的质量监控基本完善 ,支持性服务要素基本有效;
• 管理体系文件要将认可准则及相关要求转化为适用于本实验室的规定 ,具有可操作性 ,各层 次文件之间要求一致;
• 当实验室为多场所 ,或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地点涉及非固定场所时 ,管理体系文件需 要覆盖申请认可的所有场所和活动。多场所实验室各场所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描述
清晰 ,沟通渠道顺畅 ,各分场所实验室内部的组织机构 (需要时) 及人员职责明确。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不定期监督评审方式可以是现场评审 ,也可以是其他评审方式 ,如文件评审等。
• 对于获认可在 6 年之内的实验室 , 由于实验室与认可相关的人员、方法、设备、环境 设施等发生变化而安排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 如果这种变化导致实验室技术能力的变更 或涉及的变更很多 ,则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确认 ,反之可安排其他评审确认;
• 不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通常是认可范围以及认可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 被评审实验室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 需 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与定期监督评审要求一致。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CNAS 的认可要求发生变化;
• CNAS 秘书处认为需要对投诉或其他情况反映进行调查;
• 获准认可实验室发生认可变更;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满足 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 ,或能力验证活动出现多次不满意结果;
• 获准认可实验室因违反认可要求曾被暂停认可资格;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定期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校准证书/鉴定文书的数量增长速度与实验室资源不匹配;
• CNAS 秘书处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专项检查。
在发生以上情况时 , CNAS 可视需要随时安排对实验室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八步:后续工作
复评审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 ,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 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 初次获准认可后 ,第 1 次复评审的时间是在认可批准之日起 2 年 (24 个月) 内;
• 两次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 2 年 (24 个月) ;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复评审一般不允许延期进行。
• 复评审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 复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对于现场评审中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五步:现场评审
中止评审
• 申请人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描述严重不符 ,或发现申请人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 行为;
• 申请人管理体系控制失效;
• 现场不具备评审条件;
• 申请人不配合评审工作 ,以致无法进行评审;
• 发现申请人存在不诚信行为;
• 发现被评审实验室在相关活动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明显有损于 CNAS 声誉和权益的
情况 ,应及时报告 CNAS 秘书处。情况严重时 ,CNAS 有权终止认可过程 ,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五步: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结束
• 现场评审以末次会议的结束而宣告结束。
• 现场评审结论仅是评审组向 CNAS 的推荐意见 ,根据 CNAS-J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章程》 , 由评定委员会"做出有关是否批准、扩大、缩小、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决 定意见"。
• 现场评审后 ,实验室可登录 CNAS 网站服务专栏下载《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人员评审现场 状况调查表》 ,并于评审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将填写完成的表格反馈至 CNAS 评审 员处 ,对评审员现场评审表现作出评价。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二步: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 ,按 CNAS 秘书处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 ,并交纳申请费用。
• 实验室所开展的任何活动 ,均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并诚实守信。
• CNAS 实验室认可秉承自愿性、 非歧视原则 , 实验室在自我评估满足认可条件后 , 向 CNAS 认可七处递交认可申请 ,签署《认可合同》 , 并交纳申请费。 具体费用及汇款账号 见申请书中的"申请须知"。
• 《认可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由授权人签署时 ,其授权齐全 ,并随《认可 合同》一同提交。
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实体 , 或者是独立 法人实体的一部分 , 经法人批准成立, 法人实体能为申请人开展的活动承担
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时, 要满足基
本准则和专用准则的要求。
在运行管理体系和开展相关活动时 , 要遵守 CNAS 认可规范文件中的要 求 ,并履行 CNAS-RL01 实验室认可
规则相关义务。
第二步:提交申请
• 实验室英文名称和地址的翻译参见 CNAS-AL12《合格评定机构英文名称与地址的申报指南》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4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至少要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 ,进行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全部要素 的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 正式运行是指初次建立管理体系的实验室 ,一般要先进入试运行阶段 ,通过内审和管理评审, 对管理体系进行调整和改进 ,再正式运行。
• 有效运行一般是指管理体系所涉及的要素都经过运行 ,且保留有相关记录。对于实验室不从 事认可准则中的一种或多种活动时 ,如分包校准等 ,可按准则要求进行删减。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4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至少要正式、有效运行 6 个月后 ,进行覆盖管理体系全范围和全部要素 的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 实验室在策划内审时 ,要从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入手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确定内审范围和频 次 ,制定内审方案。
• 内审"检查表" (或其他称谓) 要记录相应客观证据并具可追溯性。
• 内审和管理评审方案的建立和实施可参考以下文件:
➢ CNAS-GL011《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指南》
➢ CNAS-GL012《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管理评审指南》
实验室认可意义:表明组织或者实验室具备相应检测和校准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促进组织在规范、 质量保证和能力等方面的提高 , 有助于组织 实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利于组织的产品行业技术的积累、沉淀 , 为组织筹备具核心价值
的竞争力;
增强组织的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保障性和可靠性的信心;在同行业中产品的可靠性得提升 ,更好的建立品牌价值;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 , 在CNAS网上可以查到认可领域以及认可能 力 , 为组织提高知名度;通过认可能够帮助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得到相应国家 或地区的承认和接受;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 合标志;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检测结果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 可机构的承认。
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 , 包 括:
章程、工作规则、委员会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认可方案,
以及认可说明、认可信息、技术报告等文件。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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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3 9: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