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1.认可文件介绍
➢ 专用规则 (RL) 类文件:
•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 ,包 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 申请受理要求、 评审要求、对多检测/校准/鉴定场所实验室认 可的特殊要求、 变更要求、 暂停、 恢复、 撤销、 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 义务 ,是CNAS和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 医学实验室、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等认 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是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 ,保证CNAS认可质量 ,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而制定。该规则阐述了CNAS 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 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 , 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 证的要求。
专用规则(RL)类文件:
•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是为了加强CNAS对实验室和检 验机构等相关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 , 规范认可收费行为 , 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而制定 , 该规则阐述了收费原则与用途、 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要求等内容。
• 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适用于CNAS对境外实验室及相关机 构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受理工作。
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
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
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申请受理要求
• 提交的申请资料应真实可靠 , 申请人不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行为。
• 违反申请资料真实可靠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 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 同一材料内或材料与材料之间多处出现自相矛盾或时间逻辑错误;
—— 与其他申请人资料雷同等。
申请受理要求
• 申请人应对 CNAS 的相关要求基本了解 ,且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估 ,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 完整、表述准确、文字清晰。
• 申请认可的境内实验室 ,应提交完整的中文申请材料 ,必要时可提供中、外文对照材料。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定期监督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 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被评审方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需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 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一般为 2 个月 ,对于严重不符合 ,应在 1 个月内完成。
• 评审组应对纠正/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验证活动所需费用 ,包括评审费及相关费用 等 , 由被评审实验室承担。
• 由于获准认可实验室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完成纠正/纠正措施 ,或纠正/纠正措施未能通过验 证时 , CNAS 可以视情况作出暂停、缩小认可范围或撤销认可的决定。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定期监督评审时 ,应考虑初次评审的结果、变更情况、遵守认可规定 ,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况、 认可标识/联合标识的使用情况、参加能力验证的情况等 , 尤其是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时的 纠正措施实施情况。
• 此外 ,还应关注实验室对不可获得能力验证的技术能力所制定的质量监控措施。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无需实验室申请 ,但必须进行现场评审, 监督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
• 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截止日期在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 发放的"认可决定通知书"中标明 ,实验室要予以关注。
• 实验室无故不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评审 ,将被暂停认可 资格。如实验室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或复 评审 ,则需向CNAS 秘书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 ,说明延期原因 及延期期限 ,经审批后方可延期。一般情况下 ,延期不允许超 过 2 个月。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与定期监督评审、复评审相距时间较近时, 征得实验室同意后 ,可合并安排。
第八步:后续工作
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初次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应在认可批准后的 12 个月内接受 CNAS 安排的定期监督评审, 定期监督评审的重点是核查获准认可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维持情况及遵守认可规定的情况。
• 两次复评审之间将不再安排定期监督评审。
• 对于多场所的获准认可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覆盖所有场所。对于同时获得检测、校准和 鉴定能力认可的实验室 ,定期监督评审应同时覆盖检测领域、校准领域和鉴定领域。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
对于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实验室要及时进行纠正,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整改时间要求:
• 一般情况下, CNAS 要求实验室实施整改的期限是 2 个月;
• 监督评审(含监督+扩项评审)和复评审(含复评+扩项评审)时涉及技术能力的不符合,
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整改。
• 注意 CNAS 评审与其他部门委托或安排的评审联合进行时,实验室的整改期限取最短期限。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现场验证要求
➢ 对于涉及影响结果的有效性和实验室诚信性的不符合项;
➢ 涉及环境设施不符合要求,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涉及仪器设备故障,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涉及人员能力,并在短期内能够得到纠正的;
➢ 对整改材料仅进行书面审查不能确认其整改是否有效的。
以上情况评审组会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考虑进行现场验证,一般情况下现场验证由原评审组进行
第六步:整改验收
不符合整改
• 对评审中发现不符合的整改 , 实验室不能仅进行纠正 , 要在纠正后 , 充分查找问题形成
的原因 ,需要时制订有效的纠正措施 , 以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对于不符合 ,仅进行纠正 ,无需采取纠正措施的情况很少发生。
• 评审组对实验室提交的书面整改材料不满意的 ,也可能再进行现场核查。
• 评审组在现场评审结束时形成的评审结论或推荐意见 ,有可能根据实验室的整改情况而
进行修改 ,但修改的内容会通报实验室。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不定期监督评审方式可以是现场评审 ,也可以是其他评审方式 ,如文件评审等。
• 对于获认可在 6 年之内的实验室 , 由于实验室与认可相关的人员、方法、设备、环境 设施等发生变化而安排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 如果这种变化导致实验室技术能力的变更 或涉及的变更很多 ,则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确认 ,反之可安排其他评审确认;
• 不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通常是认可范围以及认可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 被评审实验室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 需 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与定期监督评审要求一致。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CNAS 的认可要求发生变化;
• CNAS 秘书处认为需要对投诉或其他情况反映进行调查;
• 获准认可实验室发生认可变更;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满足 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 ,或能力验证活动出现多次不满意结果;
• 获准认可实验室因违反认可要求曾被暂停认可资格;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定期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校准证书/鉴定文书的数量增长速度与实验室资源不匹配;
• CNAS 秘书处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专项检查。
在发生以上情况时 , CNAS 可视需要随时安排对实验室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八步:后续工作
复评审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 ,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 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 初次获准认可后 ,第 1 次复评审的时间是在认可批准之日起 2 年 (24 个月) 内;
• 两次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 2 年 (24 个月) ;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复评审一般不允许延期进行。
• 复评审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 复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对于现场评审中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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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更新时间:2024/11/2 8: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