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微生物检验员?
微生物检验员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微生物检验员证书?
1、样品的运送 —注意防污染、防散漏、防变质
防护包装:液体防漏、冷冻食品防融,一般用减震材料(泡沫材料)和隔热箱(内装干冰以维持3罐,可以以每配料罐或灭菌锅为一批。
三、微生物检验员证书培训内容
1.检验的化学基础;
2.实验室安全知识;
3.实验室常用仪器讲解;
4.检验技术及微生物检验技术,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无菌、药典、霉菌、酵母菌、金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等菌种的实操视频。
四、微生物检验员证书培训相关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的指标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的指标:细菌菌落总数是反映食品的新鲜度、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在加工过程中细菌繁殖动态的一项指标,是判断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依据。
2.大肠菌群数:大肠菌群是肠道中普遍存在且数量最多的一群细菌,常将其作为人畜粪便污染的指标,也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依据。
3.致病菌:致病菌的种类繁多、特性各异,一般根据不同食品或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致病菌进行检验。
当某种病流行时,则有必要选检引起该病的病原菌
4、有些霉菌也会产生毒素,从而引起疾病,故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对霉菌进行检验, 如:黄曲霉菌代谢产生的
黄曲霉毒素能诱发肝癌。
五、微生物检验员证书相关
方法:滤膜、材质、过滤等相关要求。 操作注意:避免微生物受损,降低检出。 取相当于1g或1ml供试品的供试液lml直接过滤,或加至 100ml稀释剂中,混匀,过滤。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 冲液或其它适宜的冲洗液冲洗滤膜,冲洗方法和冲洗量同"方 法的验证"。冲洗后取出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营养琼脂培养基 或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或酵母浸出粉胨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 上培养。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
菌数报告规则:以相当于1g或1ml供试品的菌落数报告;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1报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1g或1ml供试品),或乘以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数。
采样的要求 :1、严格遵守样品采集的操作规程。
2、所采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3、采样操作要防止污染,防止变质、损坏、丢失。
4、不得加入防腐剂、固定剂等。
5、样品采集和现场测定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 。
食品微生物检验的采样方法
国际食品微生物规格委员会(ICMSF)取样方案;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取样方案;
世界粮农组织(FAO)取样方案;
我国的食品取样方案。
原则: 能采取完整包装的样品就不拆开取样,必须拆开包装取样的应按无菌操作进行取样.
)液体样品采样方法
生产工序监测采样:车间空气采样:将5个直径90mm的普通琼脂平板分别置于车间的四角和中部,打开平皿盖5min,然后盖盖送检。
食物中毒微生物检验的取样
可疑中毒源食品餐具
病人的呕吐物
粪便或血液
粪便或血液
人畜共患病原微生物检验的取样
当怀疑某一动物产品可能带来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时,应结合畜禽传染病学的基础知识,采取病原体最集中、最易检出的组织或体液送检验室检验。
品尝宗旨:观其色→闻其香→品其味→写评价 注意事项: 疲劳适应:如长时间持续一种刺激,则味觉及嗅觉都会变弱,导致知觉丧失的现象。 防止方法:1)限制每日品尝的样品数量;2)连续实验时,应先进行不易引起疲劳的实验;3)在判断样品的间隙应安排休息时间 对比效应:在味觉中第一种味使得第二种味变得更强或更弱一些的现象称为对比效应。如先尝一下淡盐水,然后再尝砂糖溶液就会感到更甜。 防止方法:漱口 变调效应:先吃食品的味使后吃食品的味发生变化的现象称为变调效应。如尝了盐水后就是尝普通没有任何甜味的水也会感到甜。 防止方法:品尝后应漱口,然后再进行下一次品尝。
根据天平的构造原理,又把天平分为机械天平和电子天平。 电子天平称量原理:电磁力平衡原理。 称量方法 直接称量法:直接将物品放入天平进行称量。 固定称量法:在天平上称出容器质量,清零后在容器中加入所需质量的样品。 减量称量法:先称取装有试样的称量瓶的质量,再称取倒出部分试样后称量瓶的质量,二者之差即为试样的质量。
天平的使用规则 天平室温度应保持稳定,室温应在15-30℃之间,湿度保持在55%-75%之间。 天平室要注意清洁、防尘。周围无震动和无强磁场。 天平接通电源后需要预热半小时以上,才能进行正式称量。 使用前检查天平是否水平,调整水平。 天平载重不得超过最大负荷。 挥发性、腐蚀性、吸潮性的物体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中称量(液体样品称量时也应加盖)。 不得将过热或过冷的物体放在天平上称量。 天平罩内应放硅胶干燥剂,并及时更换。 称量时待显示稳定的零点后,将物品放到称盘上,关上防风门。显示稳定后读取称量值。 取放物品须轻缓。
微生物检验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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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员
食品化学微生物实验室
医疗器械行业申请GMP
化妆品行业
1.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10/27 9: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