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微生物检验员?
微生物检验员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微生物检验员证书?
食品微生物检验样品的采集:采样的目的和意义
1、目的
:1)食品卫生学微生物检验的取样 目的:检验食品的微生物卫生指标是否合格。
2)食物中毒微生物检验的取样 目的:查找食物中有何病原菌。
3)人畜共患病病原菌检验的取样 目的:鉴定畜禽及其产品是否带有人兽共患的病原菌。
2、意义:便于食品卫生质量监督管理
2)鉴别食品中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
3)为新产品、新资源利用、新食品化工产品、新工艺投产前进行卫生鉴定。
一、微生物检验员证书颁发:
CCAA。
二、微生物检验员证书培训费用:
1480元,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样品种类:食品生产环境,如水、空气、土壤等; 生产工序,如设备、管道等; 各类食品样品。
食品生产环境微生物样品的采集与处理
(一)水样的采集与处理 :饮用水的要求。 流行病学上安全:不含病原微生物、病毒、寄生虫卵等,无传播疾病的危险。
毒理学上可靠:水中不含有毒物质或有毒物质浓度在近期与长期饮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毒害作用。 生理学上有益无害:水质成分或化学组成适合人体需要,有必要的营养物质。 感官上良好:外观物理性质不会给人不愉快的感觉,没有臭味。
三、微生物检验员证书培训内容
1.检验的化学基础;
2.实验室安全知识;
3.实验室常用仪器讲解;
4.检验技术及微生物检验技术,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无菌、药典、霉菌、酵母菌、金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溶血性链球菌、绿脓杆菌等菌种的实操视频。
四、微生物检验员证书培训相关
食品微生物检验: 用微生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食品中微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活动规律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的范围
1.生产环境的检验
2.原辅料的检验
3.食品加工、储藏、销售环节的检验
4.食品的检验
食品微生物检验指标菌: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致病菌
五、微生物检验员证书相关
偶然误差:随机的、不可避免的,呈正态分布又称随机误差,是由某些难以控制、无法避免的偶然因素造成的,其大小与正负都是不固定的。如操作中温度、湿度、灰尘等的影响都会引起分析数值的波动。 产生原因:操作中温度、湿度、灰分等的影响都会引起分析数值的波动。 减少偶然误差应重复多次平行实验并取平均值。 过失误差:操作人员的粗心大意或未按操作规程做,可避免。
误差表示方法 准确度: 定义:是指试验测得值与真实值之间的相符合的程度。准确度的高低常以误差的大小来衡量。 误差有两种表示方法:绝对误差、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E)=测得值(X)-真实值(T) 相对误差(E%)=(测得值-真实值)/真实值×100% 误差小,表示测得值和真实值接近。测得准确度高。 相对误差是误差在真实值中所占百分数。
化验室常用检测设备 :紫外分光光度计
使用说明
打开电源开关,预热半小时
调节波长
放入空白样品
按一下"MODE"键,使"%T"的指示灯亮,在比色室的盖子打开的状态下按一下"0%T"键,使显示窗中的数字为0.000。关闭比色室的盖子,按一下"100%T ABSO" 键,使显示窗中的数字为100.0。这样,仪器就调整好了,请注意,每测一次样品前都要重新调整"0%"和 "100%"。再按一下"MODE"键,使"ABS" 指示灯亮,按一下"100%T ABSO" 键,使显示窗中的数字为0.000。
空白取出,放入样品。此时,显示窗中的数字即为样品的吸光度。
比色皿:手只能拿比色皿的粗糙面,不能接触光滑面。比色皿的内部的清洗只能用蒸馏水润洗(用洗瓶),不可用卫生纸或其它物品捅进去擦洗,比色皿的2个光滑面一定要保持清洁,如发现有指纹或残液,须用卫生纸轻轻擦拭干净。
色皿是成套发放的,严禁混用。
使用完毕后用蒸馏水或纯净水冲洗干净比色皿。
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方法:采样原则: 能采取完整包装的样品就不拆开取样,必须拆开包装取样的应按无菌操作进行取样.
直接食用的小包装食品 :直到检验前不要开封,以防污染
统装或大容器包装的液体食品 :抽样前摇动均质,取样不超过其容量的四分之三,测温,记录,冷却( 0-4℃ ),取样检测前再混匀一次,用100mL无菌注射器抽取,注入无菌盛样容器。
大块整体食品用无菌刀具和镊子从不同的部位割取,并注意其代表性; 若为检验食品的污染情况,可取表层样品;若为检验食品品质的情况,应从深部取样。 (肉类、鱼类或类似食品要将表面样品和深层样品分开保存,防止交叉污染)
取样时可以用锥子、木钻等获取深层样品。样品一旦融化,不可使其再冻,保持冷却即可。 大包装小块冷冻食品按小块个体采取; 大块冷冻食品可用无菌刀从不同部位削取或用无菌手锯从冻块上锯取样品,放入无菌容器。
微生物检验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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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员
食品化学微生物实验室
医疗器械行业申请GMP
化妆品行业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10/21 8:3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