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八、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跟踪及不良事件监察、报告。
2.要定期收集售出产品的使用情况及质量信息。
3.对三类植入产品要进行跟踪随访,销售时要详细记录最终用户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4.当用户使用产品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封存库存的该批产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井做好记录。
5.对巳售出的产品,要根据发生不良事件的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九、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对不合格品实施控制,包括不合格品的确认、标识、隔离、处置及记录。
2.在进货检验、库存保管、出库复核以及售后退货各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应由质检人员及时复核确认,并以适当方式进行标识。
3.库房应设不合格品区,以对不合格晶进行隔离,不合格品区应挂红色标识。
4.企业应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并依据分析采取措施进行处置。除在不影响正常使用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用户同意情况下,可以由用户让步接收外,不合格品一律不得销售。
5.不合格产品的控制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品处理方式、不合格品处理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
三、使用者的局限性 医疗器械的用途为诊断、手术、治疗、化验、监护、试验设备、人体器官功能替代等等,这些作用的对象大多数为医疗单位和医疗教学与科研单位,因此其使用者的主体,也使这些单位。 另外,由于医疗知识的普及,个人诊断与护理产品与技术的成熟,大众对于一些基础性的医疗设备,已经具有了使用的能力,从而产生了保健医疗设备的市场需求。但是医疗器械功能的专业性,决定了医疗器械最主要的市场,仍然为医疗单位。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物理基本操作——滴斗与滴管
滴斗与滴管(GB 8368-2005、GB 8369-2005、 YY 0286-1996) 滴斗应可以连续观察液滴。液体应经过一插人滴斗的滴管进人滴斗。滴管的端部至滴斗出口的距离应不小于40mm,或滴管和药液过滤器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mm。滴斗壁与滴管终端的距离应不小于5 mm。在(23 ± 2) ℃ 、流速为(50 ± 10)滴/min的条件下,滴管滴出20或60滴蒸馏水应为(1 ± 0. 1)mL [(1 ± 0.1) g]。 滴 斗 应 有助于液体充注过程。
、物理基本操作——输液流速
输液流速(GB 8368-2005、GB 8369-2005、 YY 0286-1996) 对于滴管为20滴/mL的输液器,输液器在1m 静压头下,10min内输出氯化钠溶液〔质量浓度为ρ(NaCl) = 9 g/L〕应不少于1000 mL。 对于滴管为60滴/mL的输液器,输液器在1m 静压头下,40min内输出氯化钠溶液〔质量浓度为ρ(NaCl) = 9 g/L〕应不少于1000 mL。
物理基本操作——注射件
注射件(GB 8368-2005、GB 8369-2005) 注射件 如有自密封性注射件时,按第A.6章试验时,水泄漏应不超过一滴。注射件宜位于外圆锥接头附近。
注射件试验(此项目可与泄漏试验同时进行) 使注射件水平、不受力放置,向输液器中充人水,避免夹杂气泡,通人高于大气压强50 kPa的压力,用符合GB 15811-2001、外径为0.8 mm的注射针头穿刺注射件的穿刺区域。插入15s后拔出注射针并迅速使穿刺处干燥。观察1 min内有无任何泄漏。如果有其他设计形式的注射件,试验则宜按照制造商提供的说明穿刺注射件。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或者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或者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医疗机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留样观察是无菌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 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留样观察可以对产 品质量的稳定性作进一 步的考察,为改进工艺, 改进无菌医疗器械包装, 确定无菌医疗器械贮存 条件和运输条件,确定 无菌医疗器械有效期, 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 为无菌医疗器械在流通 或使用环节出现质量纠 纷时提供可靠的依据。
产品留样
根据需要,建立留 样室。
按规定进行 留样 。
制定留样管理办法。
留样观察记录。
消毒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它只要求将有害 微生物的数量减少到无害的程度,而并不要求 把所有有害微生物全部杀灭,若能使微生物在 消毒过程中的存活概率达到 10 -3 即消毒合格
消毒: 是指杀灭病原微生物或 有害微生物,将其数量减少到 无害化程度。
v 灭菌: 用以使产品无存活微生 物的 确认过 的 过程 。
v 无菌 :无存活微生物的 状态 。
v 无菌加工 :在受控的环境中进 行产品容器和(或)装置的无 菌灌装。该环境的空气供应、 材料、设备和人员都得到控制,微生物和微粒污染控制到 可 接受水平 。
v 初包装 :与产品 直接接触 的包 装材料。
原理 通过冲洗输液器内腔液体通道表面,收集滤膜上的微粒,并用显微镜进行计数。 试剂和材料 蒸馏水,用孔径0.2μm的膜过滤。 无粉手套。 真空滤膜,孔径0.45μm。
步骤 试验前应用蒸馏水充分清洗过滤装置、滤膜和其他器具。 在层流条件下(符合ISO 14644-1:1999中的N5级的净化工作台,取10支供用状态的输液器,各用500 mL蒸馏水冲洗内腔,然后使各洗脱液通过一个真空滤膜,将该格栅滤膜置于显微镜下(入射照明)在50倍放大倍数下对其进行测量,并按表A. 1所给尺寸分类进行计数。
注意:N5级的净化工作台是基于米制的净化级别单位,即每立方米的空气中大于0.1μm的微粒数不超过100 000个(取常用对数为5) 。该级别对应的大于0.5 μm的微粒数为英制的100级净化〔即每立方英尺(28.3 L)空气中大于0.5 μm的微粒数不超过100个〕。
结果确定 各供试输液器(至少10支)只进行一次试验,以每支输液器三个尺寸分类的平均微粒计数作为分析结果。 试验报告中应记录测得的空白对照液的各值(用同样的试验器具,但不通过供试样品,按表A.1给出的3个尺寸分类测得的10等份500 mL水样的平均微粒数),用以计算污染指数。
空白中的微粒数(Nb)应不超过9。否则应拆开试验装置重新清洗,并重新进行背景试验。试验报告中应注明空白测定值。 按以下计算污染指数: 对各尺寸分类的10个输液器中平均微粒数分别乘以评价系数,各结果相加即得出输液器的微粒数,Na。再对各尺寸分类的空白对照样品中的平均微粒数分别乘以评价系数,各结果相加即得空白样品中的微粒数,Nb。 Na减Nb即得污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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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10/15 8: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