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无菌工作服可在十万级洁净区内清洗, 但应在万级洁净区内整理,洁净工作 服和一般的无菌工作服应按规定进行 消毒处理,但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 净区内使用的无菌工作服应进行灭菌 处理。洁净工作服和一般无菌服 的 末道清洗用水至少为纯化水;有热原
要求并在万级下的局部百级洁净区内 进行无菌加工使用的无菌工作服的末
道清洗用水应为注射用水;
一、无菌检验员培训目的
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号)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总则)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许可条件)
第三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生产质量管理&企业主体) 第四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定期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于每年年底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企业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 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条例》明确规定的内容 第二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 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 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
二、无菌检验员培训内容
1 、微生物基础知识
1) 检测实验用培养基配制、灭菌;培养基、器具灭菌等相关问题详讲;
2) 查看大肠、铜绿、金葡各种培养基生长情况,三种菌划平板
3) 供试液制备、细菌菌落、初始污染菌检测;
4) 生产人员手、台面、工作服菌落计数实验操作;
5) 大肠杆菌检测、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操作步骤;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及时予以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作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销毁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批号、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监销人等。销毁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并随时准备待查。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用后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对本单位的销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应看毁形是否及时、彻底;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使用量与销毁量是否相符等。
三、无菌检验员培训价格
初级1400元,中级1600元,高级1800元。
四、无菌检验员联系老师
崔老师 1 8 5 2 0 4 5 7 6 6 0
样品量 检验数量:是指一次试验所用供试品最小包装容器的数量。 检验量:指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总量。 除另有规定外,出厂产品按表 1规定;上市产品监督检验按表2、表 3规定。表1、表 2、表 3中最少检验数量不包括阳性对照试验的供试品用量。(一般情况下,供试品无菌检查若采用薄膜过滤法,应增加 1/2的最小检验数量作阳性对照用;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增加供试品 1支(或瓶)作阳性对照用。)
实验材料的准备 1、培养基及稀释液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 (2)改良马丁培养基 (3)p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2、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 直接购买配制好的干粉培养基,按培养基包装上的说明,取规定量的干粉培养基及蒸馏水进行配制之后,按说明上的温度、时间要求进行培养基灭菌。 注:对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配好后,须煮沸,再灭菌。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5。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35℃培养。 改良马丁培养基,置23~28℃培养。
3 、无菌基础知识
1) 无菌检查两种实验方法:直接接种法、薄膜过滤法
2)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实验
3) 查看斜面实验结果;
4) 实验总结;修正系数讲解;培养基灵敏度;产品方法适用性实验;
5) 菌种传代与保存;
6) 微粒污染;洁净环境监测。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效期产品入库时,应集中、按批号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2.对效期产品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过期失效。
3.效期产品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出库的原则。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日期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出厂编号
出厂日期
灭菌批号
产品效期
复检结果
数量
最终用户
地址电话
联系人
六、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销售医疗器械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销售给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具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销售对象为个人的除外)。
2.销售产品要做好销售记录。必要时应能根据销售记录追查出全部售出产品情况并追回。销售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经办人。
3.销售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过后一年以上。
4.销售特殊管理产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企业应对产品退货实施控制,并建立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退货单位、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退货原因及处理结果。
医疗器械销售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横用)
销售日期
销售对象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销售数量
生产单位
生产批号
灭菌批号
出厂编号
产品注册证号
经办人签字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对用户有关产品的投诉实施管理,并建立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投诉日期、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电话、用户对产品情况的描述、解决问题经过、处理结果。
2.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做记录。
3.对用户投诉的问题要进行调查了解、原因分析,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
用户投诉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竖用)
投诉时间
投诉人姓名
联系方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购买时间
出现问题
处理方式
处理结果
领导批示
备注
八、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的基本要求:
1.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跟踪及不良事件监察、报告。
2.要定期收集售出产品的使用情况及质量信息。
3.对三类植入产品要进行跟踪随访,销售时要详细记录最终用户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4.当用户使用产品发生不良事件时,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封存库存的该批产品,并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井做好记录。
5.对巳售出的产品,要根据发生不良事件的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记录(此记录表为A4纸竖用)
发生时间
地点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用户名称
购买日期
联系方式
负责人签字
事件描述
不良后果
处理方式
备注
医疗器械分类判定的依据
一、医疗器械结构特征 医疗器械的结构特征分为:有源医疗器械和无源医疗器械。 二、医疗器械使用形式 根据不同的预期目的,将医疗器械归入一定的使用形式。其中: 1.无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药液输送保存器械;改变血液、体液器械;医用敷料;外科器械;重复使用外科器械;一次性无菌器械;植入器械;避孕和计划生育器械;消毒清洁器械;护理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其他无源接触或无源辅助器械等。 2.有源器械的使用形式有:能量治疗器械;诊断监护器械;输送体液器械;电离辐射器械;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消毒设备;其他有源器械或有源辅助设备等。
医疗器械使用状态 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况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可分为: 1.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 (1)使用时限分为:暂时使用;短期使用;长期使用。 (2)接触人体的部位分为:皮肤或腔道;创伤或体内组织;血液循环系统或中枢神经系统。 (3)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2.非接触人体器械 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2020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无菌微生物检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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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器械口罩防护用品行业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
2. 产品的无菌检验方法、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方法适用性试验;
3. 初始污染菌检验方法、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及产品修正系数;
4. 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所有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5. 洁净间监测方法及问题解析;
6. 不同供试品的制备方法;
7. 实验所有菌种保藏、管理、传代和使用技术;
Ⅱ 、Ⅲ类医疗器械企业无菌检 (化) 验人员,医用口罩检验人员;体 外诊断试剂企业微生物检验员,洁净环境检测人员等。根据《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现场审查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 划》,每个企业应有 2 名以上专职检验人员。
更新时间:2024/10/6 14:24:44